公 告(普宁市新金星织造有限公司)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6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粤52执23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52执236号】和《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申请书》等有关申请材料,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结果(详见附图)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联系电话:0663-2939345)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公告期满定我局将按照所公告的界址线作为宗地权属界线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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