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鸥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受让位于普宁市大坝镇英歌山工业区英歌山大道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2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广东海鸥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13-000096)的约定,该用地动工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认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