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7〕75号),为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部分用地不符合普宁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要求,普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以下简称《方案》),并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根据部门意见、听证会代表意见和专家论证会专家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相应完善。现就部门意见、听证会代表意见和专家论证会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联系地址:普宁市区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663-2939625
特此公示。
附件:
1、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部门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2、《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3、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9日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部门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普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以下简称《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征求了揭阳市、普宁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就各相关单位对规划修改方案的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揭阳市各部门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1)揭阳市林业局
建议:建设项目需占用(含临时占用)林业用地的,必须按照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征占用林地手续申报,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动工。
采纳情况:采纳。施工前项目涉及相关林业用地面积由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核定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已在文本八•8章节和十•(二)•1章节提出林地保护的相关措施。
(2)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建议:1.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及揭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等文件,调整地块属陆域不涉及生态分级控制的陆域严格控制区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陆域范围,原则上同意该用地规划的调整;2.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对规划调整后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基本清楚,也提出减缓影响的相应防治措施;3.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采纳情况:采纳。1.已在文本七章节和八章节对规划调整后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减缓影响的相应防治措施;2.建设项目将严格执行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3)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中“十(二)3、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建议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进一步对建设规模和布局进行优化,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建议修改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议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措施,进一步对建设规模和布局进行优化,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采纳情况:采纳。文本中相关文字描述已修改。
(4)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和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规划修改方案均同意或无修改意见。
2、普宁市各部门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1)原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建议:应与《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相衔接;根据《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调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停车场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采纳情况:采纳。已在文本四•(四)•2章节中作出相协调的说明;调入地块调整后为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停车场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相协调,与普宁市发展方向相符合。
(2)原普宁市农业局
建议:应对接好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
采纳情况:采纳。本次修改方案不涉及普宁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区域,调整后普宁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3)普宁市林业局
建议:项目建设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采纳情况:采纳。项目建设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项目涉及相关林业用地面积由林业主管部门予以核定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已在文本八•8章节和十•(二)•1章节提出林地保护的相关措施。
(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原普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修改方案均同意或无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我局于2019年1月29日在局3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听证会,听证会与会代表对《方案》进行了质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城市管理局、原环境保护局、原农业局、林业局、大南山街道及下辖的益岭村,云落镇及下辖的云落村,占陇镇及下辖的下村村、洪厝寨村、练江村,南径镇及下辖的圩脚村等镇和村委会的代表均同意《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其中原普宁市环境保护局代表提出完善文本中对于环境保护的描述,注重练江上游水质保护;现状生态环境较好,考虑涉及区域内现状生态的保护问题。其他代表均无意见。
原普宁市环境保护局代表提出的意见,我们将如实向项目单位反映,并督促项目单位根据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优化,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特此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
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4月29日在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东万泰大南山康养中心)》(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及部门代表审阅了相关材料,对《方案》进行了质证和论证,认为《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修改依据充分,方案合理可行,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较客观,一致通过对《方案》的论证,并建议进一步对调入、调出地块进行论证,并确保地块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文本、图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意见采纳情况:采纳,已继续优化方案文本、图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
特此说明。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