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地让〔2019〕10号
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N2019039 | 宗地面积: | 3417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宁大道(下架山镇水供塘村段)西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且≤4.0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45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7219BA0323 | |
起始价: | 163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9 年7月 30日9时00分 | ||
备 注 | 该地块建筑物一至二层可配建商业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 |
宗地编号: | PN2019040 | 宗地面积: | 16110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宁大道(池尾街道多年山段)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且≤4.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0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7219BA0322 | |
起始价: | 807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9 年7月 30日9时30分 | ||
备 注 | 该地块须配套设置社区警务室(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邮政所(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居民健身设施(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于地面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实际配建一至二层商业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大于4000平方米;多层建筑控制线用地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停车场地及配套设施用房,住宅按每户不少于一部配套停车位(含地面停车场),地面室外停车位数量不应超过占总停车位数的10%,室外停车场应集中设置,并进行绿化处理,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 |
宗地编号: | PN2019041 | 宗地面积: | 21191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泰大道南侧、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侧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0.8且≤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10%且≤2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7219BA0320 | |
起始价: | 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40万元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9 年7月 30日10时00分 | ||
备 注 | 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协调好建设关系,并按有关要求退缩建筑红线,高层建筑(含裙楼)必须按有关要求另行退缩建筑红线;多层建筑控制线内可结合人防设置地下停车场及配备用房。 |
宗地编号: | PN2019042 | 宗地面积: | 25494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泰大道南侧、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西侧 |
出让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0.8且≤2.5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10%且≤20%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7219BA0321 | |
起始价: | 108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 时间: | 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9 年7月 30日10时30分 | ||
备 注 | 该地块应与周边地块协调好建设关系,并按有关要求退缩建筑红线,高层建筑(含裙楼)必须按有关要求另行退缩建筑红线;多层建筑控制线内可结合人防设置地下停车场及配备用房。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揭阳市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挂牌时间自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起,各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PN2019039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 30日9时00分; PN2019040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 30日9时30分; PN2019041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 30日10时00分; PN2019042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 年7月 30日10时30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六、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获得授权,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19年7月26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八、其他有关事项: (二)成交后,由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普宁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普宁市财政局专户。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日加收成交款的1‰违约金;出让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按成交价款的20%计)。 (三)成交后,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一切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四)土地按现状交付使用,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五)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3-2939638 竞买联系单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电话:0663-2241151 数字证书办理单位: 1、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新河路东和馨苑C梯2楼(中阳豪苑大门往东100米) 联系电话:0663-8227706 2、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7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0663-8761822 |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
2019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