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流沙东街道登记区郭厝寮村委会1个经济联合社共1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及附图),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流沙东街道登记区郭厝寮村委会1个经济联合社共1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