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30 14:41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费单位名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执收单位备注
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缴入地方国库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土地闲置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drc.gd.gov.cn/)缴入地方国库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粤府令146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粤发〔2017〕21号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可查询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门户网站/价费标准(http://drc.gd.gov.cn/)缴入地方国库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涉企免收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涉企的收费项目。
      2.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时间按照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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