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3 17: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行政职能,努力创造自然资源法治环境。现将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2021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局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局机关电子滚动显示屏、宣传海报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不断强化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更加坚定自觉。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线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发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耕地保护和不动产权利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建设美丽普宁、造福全市人民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简要工作概况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行深入学习,深刻认识到《纲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落实揭阳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

1.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报告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贯彻落实《法治揭阳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揭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加快推进法治普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动行政应诉责任落实。

(三)落实揭阳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

1.落实“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有关要求。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2.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改革,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 

3.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情况

行政处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市自然资源局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行政处罚法施行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实施好新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12月24日组织局有关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新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视频会,进一步对行政处罚的涵义、种类、设定,实施的行政机关、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执行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强化了认识。

(二)学习宣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其他干部职工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深刻认识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是5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一。

(三)学习宣传贯彻其他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制订《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设政策宣传教育课堂,按照《2021年度自然资源政策宣教工作计划表》,通过听讲《<民法典>对不动产的影响》等课程,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保障新时代人民权利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通过组织购买书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参加自然资源部于9月14日举办的法规司司长宣讲解读的《条例》专题讲座,使我市自然资源管理者和服务者对于进一步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细化土地征收程序、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权益、持续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完善临时用地管理、加大土地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国家新时期土地政策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把握。

四、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充分发挥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通过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以“关键少数”带动市自然资源局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对法治建设认真部署,较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能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二)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法制观念不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参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有关活动和会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履职。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2.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认真贯彻落实《反垄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凡达到采购标准的,市自然资源局均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对于涉及不动产测量需要由申请人提供测绘资料的,均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维护了我市测绘市场的公平秩序。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局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的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5.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征收土地、征地区片价调整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6.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自然资源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强化落实“互联网+”监管执法,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

7.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尚未作出复议决定。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宗,其中:1宗已裁决,我局胜诉;2宗一审一胜诉一败诉,二审进行中;其他2宗未裁决或未开庭。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今年来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监督案件1宗,检察院未作出监督决定。认真做好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8.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如,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不足,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机制在乡镇体制改革推进阶段不够完善,群众对土地政策了解不足,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多发,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效果还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把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上新台阶。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