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受让位于普宁市下架山镇蛟池村(普宁大道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面积为13.56亩,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根据普宁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5281-2018-000031)的约定,该用地动工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之前。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认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日)。
联系电话:2939638 联系人:黄先生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