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19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揭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揭阳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宁市2022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普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行政职能,努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现将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支部会、上党课以及在“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多形式、分层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党的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局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局机关电子宣传屏、宣传海报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更加坚定自觉。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线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发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利用、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不动产权利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充分发挥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通过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以“关键少数”带动市自然资源局形成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对法治建设认真部署,较好地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四、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落实省、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到《纲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二)落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履职述法报告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贯彻落实《法治揭阳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揭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加快推进法治普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动行政应诉责任落实。

  (三)落实市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是落实“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有关要求。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二是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改革,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三是落实“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持续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二是全面学习宣传自然资源管理重要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多门类、多领域制度体系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学习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核心法律法规,突出做好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并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党日”的重点学习内容,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培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线上及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全员业务大培训”和“自然资源大讲堂”等线下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完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建立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制订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普法计划,积极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开展精准普法,提升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三是利用重要时点集中开展普法。充分运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6.25全国土地日”,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壮大普法声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动态更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指尖办”“一次办”“马上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

  贯彻落实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凡达到采购标准的,市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对于涉及不动产测量需要由申请人提供测绘资料的,均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维护了我市测绘市场的公平秩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落实依法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落实备案审查等事后工作,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2.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决策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征收土地、征地区片价调整等自然资源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公众有效参与,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和实效。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省和揭阳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然资源领域培训,配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市自然资源局与镇街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镇街的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水平。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按要求组织开展“不合理”罚款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省《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优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出现“一刀切”执法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换发全国统一的执法证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4.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推动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理论学习自觉性还不够高,法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待加强。二是部门横向配合和上下联动不足,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机制在乡镇体制改革推进阶段不够完善,群众对土地政策了解不足,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多发,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效果还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自然资源执法行为,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把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上新台阶,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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