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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委托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对《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石碑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663-2939625
附件:评审意见书.pdf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