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2〕2889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普宁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拟于近期举行普宁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普宁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项目成果。

  二、听证会代表范围

  熟悉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三、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持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主楼406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7:00。

  三、听证会召开时间

  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10:00。

  四、听证会召开地点

  地点: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方旭钊,联系电话:13049292118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