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规定,现将《普宁市弘鑫碎石场有限公司矿区周边边坡安全隐患治理涉及矿产资源(建筑用花岗岩)价值评估报告》(豫诚信矿权评字﹝2023﹞第012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楚业 联系电话:0663-2938181
通讯地址:普宁市市区河滨北路赵厝寮路段
附件1普宁市弘鑫碎石场有限公司矿区周边边坡安全隐患治理涉及矿产资源(建筑用花岗岩)价值评估报告.pdf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