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麒麟镇登记区樟岗村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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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麒麟镇登记区樟岗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麒麟镇登记区樟岗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地)
宗地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土地坐落 | 四至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备注 |
445281005009JA00005W00000000 | 樟岗村樟老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麒麟镇樟岗村 | 麒麟镇樟岗村委会 | 东至:樟岗村农民集体 南至:金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后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北至:莲溪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86.3090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 | |
445281005009JA00006W00000000 | 樟岗村樟新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麒麟镇樟岗村 | 麒麟镇樟岗村委会 | 东至:金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上庚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大寮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北至:樟老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46.6335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