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普宁市2022年度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普宁市白坑湖湿地公园、白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
二、工作内容
本次登记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即:普宁市白坑湖湿地公园、白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本次确权登记,重点明确登记单元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记载登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
本次登记范围涉及普宁市燎原街道、大坝镇和下架山镇。
三、其他事项
本次登记范围内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10月24日
相关参考文档:
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解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