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普宁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24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普宁市2022年度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普宁市白坑湖湿地公园、白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以内。

  二、工作内容

  本次登记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即:普宁市白坑湖湿地公园、白沙溪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本次确权登记,重点明确登记单元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记载登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

  本次登记范围涉及普宁市燎原街道、大坝镇和下架山镇。

  三、其他事项

  本次登记范围内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10月24日

相关参考文档:

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解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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