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4-07-03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1个经济合作社共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1个经济合作社共3宗地)

宗地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土地坐落

四至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备注

445281015021JA00005W00000000

普宁市占陇镇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占陇镇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占陇镇西楼村

东至: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北至: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0.6929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15009JA00004W00000000

普宁市占陇镇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占陇镇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占陇镇洪厝寨村

东至:旧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埔栅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平洋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133.3090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15008JA00066W00000000

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占陇镇练江村

东至: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桥柱新寮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14.4620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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