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
来源:本单位
发布时间:2024-07-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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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1个经济合作社共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占陇镇登记区西楼村委会、洪厝寨村委会、练江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1个经济合作社共3宗地)
宗地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土地坐落 | 四至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备注 |
445281015021JA00005W00000000 | 普宁市占陇镇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普宁市占陇镇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占陇镇西楼村 | 东至: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北至: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0.6929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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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81015009JA00004W00000000 | 普宁市占陇镇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普宁市占陇镇洪厝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占陇镇洪厝寨村 | 东至:旧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埔栅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平洋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133.3090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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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81015008JA00066W00000000 | 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村两东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占陇镇练江村 | 东至:西楼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桥柱新寮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14.4620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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