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16:3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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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7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志伟同志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新同志传达了市委黄锐亮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叶育群同志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杨春新同志和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杨春新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揭阳市委上下联动巡察和普宁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

  林志伟同志传达市委黄锐亮书记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黄锐亮书记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要严格落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制度要完善”四项要求,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林志伟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担当作为,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强化举措,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叶育群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自然资源局能较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不严,标准不高;违法用地行为监管力度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废弃(闭坑)碎石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管缺失;宗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党组议事决策功能弱化,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事后才经党组会讨论通过;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用人选人工作不规范;巡察指出问题整改滞后;巡察指出问题依然存在;巡察指出问题敷衍整改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叶育群同志强调,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二要强化作风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要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不懈抓好党组织建设。

  杨春新表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查摆,全面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到底。二是坚持以最强有力的措施抓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逐项抓好问题整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间表,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三是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切实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把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新时期普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市委巡察办、市委第四巡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各股(队)、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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