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监督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设管理的透明度,加强普宁市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及时纠正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管理的公开、民主、高效、廉洁,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质量管理水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普宁市练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项目
二、公告内容
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材、管道基础、施工方式及回填要求。(详见附件)
三、监督办法
建设单位在开工时应在工程现场设立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管理。公众可通过拨打监督投诉电话将主要意见以及所需投诉的问题(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四、监督投诉电话
施工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事业部(普宁办事处)
电 话:0663-2838003
监理单位: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普宁练江项目部)
电 话:0663-2239839
建设单位: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练江(普宁)环境治理项目部
电 话:0663-2139005
行业主管部门:普宁市住建局
电 话:0663-2910672
项目协调管理部门: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 话:0663-2226553
附件:《普宁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材、管道基础、施工方式及回填要求》
普宁市和省广业环保集团练江流域
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
总指挥部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