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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中共普宁市委关于驻镇巡村专项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普宁市委 发布时间:2019-12-16 05:4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揭阳市委关于市镇村一体化专项巡察的统一部署,2019319日至719日,揭阳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揭阳市委第二十三至四十九专项巡察组共28个组对普宁市开展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28个专项组督促指导。8月21日,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普宁市委反馈了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动员部署2019年8月21日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普宁市委反馈巡察情况后,普宁市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9月6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普宁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9月17日,普宁市召开推进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围绕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普宁市)反馈意见,认真贯彻揭阳市委叶牛平书记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边学边改,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整改责任。普宁市委坚定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在普宁市委成立的揭阳市委常委、普宁市委书记张时义担任组长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进,统筹推进全市整改工作。成立专门的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普宁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跟踪督办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也参照普宁市委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强化督促检查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市委督查、巡察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倒逼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10月16日-18日,派出2个督查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分别于9月20日、10月23日,召开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普宁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办公室工作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明确职责,加强督导,全力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台账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触角延伸不足,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普宁市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优化一个”的原则,重点抓好50人以上党支部和100人以上党总支的调整规范设置工作。对尚没有活动场所的村(社区)进行摸查造册,下一步将采取新建、租用、借用等方式进行解决。下拨每村(社区)2万元作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落实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对辖属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村排查、村村过关”,对存在问题现场责令整改。普宁市委组织部坚持每月至少研究部署1次党建工作,落实普宁市直工委、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每月至少研究部署1次党建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落实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以镇街党校为重要载体,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组织在普宁市委党校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并落实乡镇场街道参照市的做法对村(社区)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考核。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相关文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普宁市财政局于2019年10月9日至12日对全市村、镇财会人员700多人进行农村财务管理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10月21日至22日组织各镇财政所、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业务骨干参加揭阳市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会议暨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目前已指导28个乡镇场街道制订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普宁市民政局专门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进行培训,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程序。

1.针对党建主业意识树立不牢,支部政治功能凸得不“高”问题。一是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突出,封建迷信思想甚至在部分支部生根发芽问题。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十项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加强对辖属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督促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动基层党组织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压实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对普宁全市各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对受处理党员民主评议仍被评为“优秀”情况,对排查的35名受处理仍被评为“优秀”的党员,落实基层党(工)委立刻进行整改。落实普宁市相关镇党委对该镇某村公厕重建请“地师”等各类名目都主持召开“两委”会讨论通过问题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实施组织诫勉谈话,将款项退还村集体列收,责令相关人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视剖析。落实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对照进行全面清理清查,严肃落实处理。二是整治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不到保持问题。坚持政治标准发展党员,强化政治审核,杜绝“带病入党”情况。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确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今年来共有20名积极分子进行备案。普宁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通知》,对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2个村责令立行立改,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全面摸查村(社区)党员违法犯罪情况,落实各基层党(工)委落实处理,各有关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正抓紧按程序处理。三是整治“头雁”工程实施不够深入,个别支部书记政治规矩意识薄弱问题。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对空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落实有关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及时配齐补强。全面完成党组织书记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组织新一批86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干部参加大专学历教育提升班。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为下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的人才储备和工作准备。普宁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纪委、组织、宣传、财政等部门涉及村‘两委’干部应掌握的政策规定、业务知识、注意事项等,编印《村(社区)“两委”干部工作手册》,推动村(社区)工作全面规范。组织对全市1965名村(社区)后备干部开展履职评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93名后备干部落实各有关乡镇场街道及时调整撤换。落实普宁市相关农场党委对该农场部分村支部党员与支部书记为房亲比例较高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入党的取消其党员资格,要求农场党委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有关近亲属审查备案和入党全程公示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发展有关近亲属入党的审查监督。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发挥党支部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吸引更多、更广泛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不断优化党员结构。指导相关镇研究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各村银行账户预留财政所人员印鉴,全面加强事前监管,规范村集体资金放贷程序。

2.针对宗旨服务意识树立不牢,支部服务功能贴得不“近”问题。一是整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带领村民发展致富能力不足问题。普宁市制订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扶持15个行政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各乡镇场街道根据当地的自然禀赋条件,结合各村农业产业,挖掘资产资源潜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9年9月27日,普宁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落实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投入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整治宗旨意识践行不深,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未真正打通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教育,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发挥镇街党校平台作用,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下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深化党建直联日活动的通知》,调整优化活动组织形式及工作任务,夯实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推动脱贫攻坚。普宁市财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制定措施,杜绝出现违规摊派经费等有关事件的发生。三是整治党性良知坚守不固,个别村干部甚至存在贪污违法行为问题。组织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法犯罪记录、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行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普宁市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及公检法机关移送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涉嫌“村霸”、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线索,立即组织核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处理。

3.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树立不牢,村务账务制度抓得不“紧”问题。一是整治“四议两公开”制度普遍立而不行,干群关系产生信任“危机”问题。2019年9月,普宁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转发揭阳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和表格模板(试行)的通知》,并专门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进行培训,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整治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普遍没有发挥作用,三资处置存在觅缝“空间”问题。普宁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检查的通知》,牵头督导检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不断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作用;下发《关于做好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确保高质量完成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指导各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业务工作,目前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已全面开展交易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场交易,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和交易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转发《揭阳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各地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三是整治“村账镇管”制度流于形式,村级财务滋生违规“土壤”问题。普宁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对群众反映违反有关规定规避平台交易、线下交易问题的信访件及时研判,及时转承办单位分别办理、核查,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目前已收到揭阳市委巡察办移交的线索已全部分办完成。普宁市财政局已指导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完成村(居)内控制度编制,并强化镇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2019年9月,普宁市民政局牵头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568个村(社区)“两委”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普查,落实边查边纠边改。

(二)关于打击疏导手段综合运用不够,违法用地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普宁市制定出台《普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开展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大供地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域普查在建建筑工程和严肃控停拆除在建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加强日常动态巡查。

1.针对在“堵”上不够有力,运用法规打击违法存在“上紧下松”现象问题。一是整治有法规有禁令,法纪意识仍然淡薄问题。普宁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对群众反映涉嫌幕后交易等问题的信访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是整治有打击有整治,违法用地屡禁不绝问题。制定出台《普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全市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完成查处整改工作任务。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与普宁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域普查在建建筑工程和严肃控停拆除在建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充分运用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等手段,加强土地监管,遏制违法违规用地。三是整治有措施有分工,部门履职未成合力问题。严格按照《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落实各乡镇场街道在违法用地制止、拆除中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基层违法用地行为整改有效到位。

2.针对在“疏”上不够给力,运用政策总体谋划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一是整治有部署不积极,工作推动打折扣问题。已全面完成涉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排查台账上报工作。制定出台《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是整治求进度轻落实,部分工作不细致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严格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土地出让工作,坚持“净地”出让,确保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能够按合同约定期限落实动工建设,避免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认真开展土地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及时敦促土地使用权人落实开发建设、促建促产,并将用地开发建设信息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确保我市不存在疑似闲置土地。三是整治有政策少运用,土地盘活成效低问题。2018年度第二批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复垦指标已在广东省复垦指标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出售。2018年度第一、二批拆旧复垦项目已完成揭阳市下达的任务。2019年以来我市投入“三旧”改造资金共32400万元,完成“三旧”改造项目1宗面积11.64亩。根据审批权限,我市批准改造项目14.88亩,组卷上报揭阳市审批“三旧”项目2宗面积共64.12亩。对我市4宗2018年“三旧”改造项目共115.99亩,已完成供地,加快推进项目改造实施。

(三)关于因土因人涉访问题日益突出,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巨大问题。

普宁市继续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治理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市、镇二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充分发挥党建直联日、乡贤咨询委员会、村(社区)治保调解组织在解决信访问题上的作用,加强信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传力度。阶段来,我市社会大局总体平稳,市镇村联动化解机制逐步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1.针对化解合力有待增强,涉土信访问题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涉土、医疗卫生、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领域问题,每月从四大攻坚范围中排查一批重点事项,落实各地各部门进行拉网式、全景式排查。推动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推进市、镇二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市领导同志每月至少1天、乡镇场街道领导每周至少1天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深入推进诉访分离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充分发挥党建直联日、乡贤咨询委员会、村(社区)治保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常态化制度化、诉访分离与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党建直联日、乡贤咨询委员会、村(社区)治保调解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针对部分干部规矩意识不强,信访指向性日益聚焦问题。强化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配齐配强应急处置力量,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办理责任,认真做好初信初访的处理工作,推动各级干部在信访工作中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升做好群众信访协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肃处理。经过阶段来的实战与锻炼,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应急处置力量和应急处突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市纪委监委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收集相关举报信息并核查处置。

3.针对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存在无理诉求缠访现象问题。深入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信访条例》《“网上信访”使用说明》《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法律指南》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坚决依法处理借上访之名,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上访者。

(四)防乱治乱工作合力未能形成,扫黑除恶治乱仍存盲区。

压实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防乱治乱工作责任,形成防治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盗抢骗、交通整治等打击整治行动,全面扫除净化容易滋生涉黑涉恶涉乱土壤。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部分村居工作开展形式化”问题。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以打开路,强化措施,结合“飓风2019”“云剑”“百日追逃”等专项行动,重典治乱,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盗抢骗、交通整治等打击整治行动,全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加强对村(社区)扫黑除恶、防乱治乱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村(社区)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619宗、刑拘各类犯罪嫌疑人2141人名;侦破涉恶类犯罪案件115宗、刑拘涉恶类犯罪嫌疑人344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865万元;抓获涉恶类负案在逃人员130名;捣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类普通犯罪团伙24个;侦破涉毒刑事案件107宗,刑拘犯罪嫌疑人113人;侦破涉黄刑事案件19宗,刑拘47人;侦破涉赌刑事案件58宗,刑拘153人。开展全市性禁毒统一清查行动20场次,查处吸毒人员469名,收戒243名,缴获毒品海洛因69.7克、冰毒364.17克,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违法行为5宗;开展多警种联合交通整治行动,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35035宗,酒后驾驶823宗、醉驾265宗、刑拘411人、行政拘留无证驾驶110人,查扣无牌证二、三轮车3119辆。

2.关于“联防联治机制不够健全,防乱治乱工作仍不到位”问题。压实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抓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加强各政法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行业职能部门之间的线索案件会商协同机制,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全面提升线索核查处置联动工作效率。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摸排行动,加强对信访积案、违法违纪案件、国土领域案件等方面线索排查,严格按照集中深排线索、集中深度经营、集中深挖扩线“三个集中”要求,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合力扩大战果。

3.关于“宣传形成震慑不够有力,部分村居社会治安仍存不稳定因素”问题。把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举办文艺巡演,开辟宣传栏,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各种方式,及时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重要举措、重大战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截至目前,典型案例宣传次数6个/4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在普宁电视台扫黑除恶新闻报道9篇、制作播出专题片1篇、公益广告2600条次;在“普宁发布”微信端推送扫黑除恶动态34条,推送“揭阳向黑恶势力说不”举报小程序500条次。全市扫黑除恶宣传户外广告牌820块,候车亭宣传栏6块,电子显示屏700块,宣传横幅1800条,发放宣传资料108443份。

(五)对“全民携手共治格局未能建立,美丽乡村建设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情况。

利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契机,推进镇、村规划的覆盖,推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并加快国有、集体用地的报批和供应工作,化解用地供需矛盾。加强对市区和基层农村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全市控停在建违法项目进行规划核查并分类提出拟办意见。积极实施乡村振兴计划,编制下发《普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引领乡村振兴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经济综合实力,增强村级承载力,努力形成卫生整治长效机制。

1.关于“建设美丽乡村意识转变不及时,合心合力局面未能形成”问题。一是针对总体谋划意识不足,村庄规划较为滞后问题。加强村庄规划报批、审查指导工作,全面加快各乡镇场总体规划的报批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518个行政村的审批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一张图”基础工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下基础。赤岗镇、大坝镇和下架山镇总体规划已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军埠等11个乡镇场总体规划已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广太等5个镇拟上报规划委员会审议。全市518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已经2024新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批准实施的有478个,其余的40个下一步将抓紧按程序报批。二是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够,雨污分流工作推进较慢问题。普宁市委、市政府印发《普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督促,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调研。加强雨污分流培训,10月26日至27日,分四期举办全市雨污分流技术业务培训会,邀请浙江天然设计集团专家授课,对全市村、居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干部约600人进行培训。加强宣传督导,向各乡镇派发《普宁市农村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参照要点》,为各乡镇开展雨污分流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指引,努力争取群众支持和信任,形成推动雨污分流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三是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村容村貌亟待提升问题。加大环卫宣传力度,印发普宁市人居环境脏乱差举报倡议书,创建普宁市人居环境脏乱差举报平台,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及普法宣传,树文明新风,营造全民整治环境卫生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2019年截至11月底,共清理乱堆乱放49461宗,清理积存垃圾148602吨,清理溪河漂浮物障碍物95375吨,拆除危旧房、乱搭乱建、露天厕所97920宗共2522687平方米,“三清三拆三整治”成效良好。

2.关于“改善人居环境机制建立不完善,共治共建成效未能巩固”问题。一是针对资金保障机制不完善,部分村资金缺口较大问题。落实市财政按每个乡镇场街道户籍人口数拨付卫生保洁补助经费,将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农村垃圾处理费按时拨付28个乡镇场街道,全面落实卫生保洁补助经费及奖励制度。严格按照《普宁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场街道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统筹建设资金并按补助标准足额拨付。督促各乡镇场街道严格按照标准进度足额拨付资金,督促各村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自筹资金到位,以便按各自负担比例进行配套落实。二是针对卫生整治长效机制不完善,成效难以巩固问题。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国家验收“七有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里湖镇、梅塘镇、燎原街道分别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目前,里湖镇垃圾转运站整改基本完成,建成水泥硬底化钢结构铁皮顶构造、配置有污水收集池的封闭式平台,将渗沥液收集明沟改为管道,污水收集池口盖上铁棚;完成雨污分流建设;启用垃圾压缩车,确保垃圾不落地。梅塘镇双湖村垃圾收集点已完成整改,对收集点进行围蔽、遮顶,放置垃圾桶,并对收集点地面实施硬底化,设立警示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燎原街道搭建简易厂房已部分拆除,并上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堆放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针对水源保护长效机制不完善,人居饮水质量有待提升问题。按属地管理,由各乡镇场街道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落实对溪河、池塘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等进行清理。做好2020年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计划,制定全市未通水及自来水管道老化等自然村集中供水实施方案。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各相关受益村积极自筹资金,落实做好各村的集中供水相关工作,提高人居饮水质量。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共31项,现已全部完成。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和乌石拦河闸4个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界标及隔离防护网建设工作,4个饮用水源共设置警示标志8块、界标24块、隔离防护网总长28324米。

(六)关于“宗旨服务意识未能入心入脑,脱贫攻坚工作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1.关于“政策掌握不透彻,基础工作不扎实不细致”问题。按照2019年揭阳市调研督查反馈问题及要求,印发《普宁市落实揭阳市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反馈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落实各地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精准救助。对于教育补助问题,普宁市扶贫办与教育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核实、落实,各地均已认真核实、落实。

2.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投资风险高”问题。对部分村居扶贫资金投资风险高问题,普宁市扶贫办专门印发《关于做好揭阳市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管,认真落实整改,相关镇均认真开展整改落实。

3.关于“法纪意识不够强,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认真核查驻镇巡村专项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暗访和查处力度,坚持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普宁市将继续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将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更坚决的态度、更过硬的作风、更扎实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后续措施的落实,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加快普宁振兴发展的动力,推动普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组织力提升30条措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自觉担负主体责任,明确自身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着力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深化,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为推动普宁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立足于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不放过巡察组反馈的任何一个问题,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问题线索处置率、信访事项办理率达到100%。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针对揭阳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制度漏洞,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拿出实招硬招,建立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同时,加大制度落实力度,不断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中共普宁市委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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