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6-2035)》(草案)公示
为积极应对普宁市城市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落实《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以下简称《总规》)对城市交通体系的要求,给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了本次《普宁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6-2035年)》编制工作,对普宁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建设与发展制定了一揽子的计划,支撑普宁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与发展。
本规划核心研究范围为《总规》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面积145.03平方公里;考虑到交通基础设施的区域对接,将骨架路网及重要交通设施布局拓展至城市规划区范围;并以普宁市域及周边主要城市作为背景研究范围,从更大区域范围研究和谋划本次规划。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与《总规》规划年限保持一致。
建成与普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网络结构完善、功能明确、等级划分合理的高标准、多层次、现代化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安全、高效、环保的人性化交通服务,以“高效便捷、公平有序、安全舒适、节能环保”为发展方向,使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和谐发展。
(1)枢纽之城:以普宁为基点,完善普宁与汕潮揭城镇群的综合运输通道,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打造汕潮揭城镇群区域性交通枢纽。
(2)公交优先:构建城际轨道、地面公交等多级公交网络合一,高效率、高品质、高适应性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引领城市布局、交通结构优化。
(3)物流中心:以建设“覆盖汕潮揭物流大通道,功能综合的枢纽场站大节点”为重点,打造粤东地区交通物流枢纽。
(4)畅达之城:构建“‘123’时效圈”(以普宁中心城区为核心,1小时到达周边县市,2小时对接粤东地区主要城市,3小时联系珠三角城镇群)为畅达目标、高机动性与高可达性的畅达都市。
(1)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建设铁路网规模达74.0公里、高速公路规模达107公里、干线公路规模达179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公交车辆万人拥有率达到15标台/万人。
(2)区域交通开放可达。以普宁中心城区为核心,1小时到达周边县市,2小时对接粤东地区主要城市,3小时联系珠三角城镇群;中心城区范围15分钟内进入高快速路系统;30分钟内到达铁路站点等重要区域性交通枢纽。
(3)绿色出行低碳环保。至2035年非机动化出行比例不低于40%,公交(含班车)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不低于40%,高峰时段公交车辆平均运营时速不低于20公里/小时,城市公共汽电车正点率不低于80%。
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架,打造集“铁路+公路+城市交通”于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将普宁打造成为粤东商贸物流名城和重要的铁路、公路交通枢纽。
铁路网络:对接既有厦深高铁、普通铁路,优化城际轨道站位,形成“一高铁、三城际、二普铁”的铁路网。
高速公路:规划以普宁市城市规划区为中心,形成“三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布局。三横为潮惠高速、汕湛高速和陆惠高速;两纵为揭普高速和揭惠高速,5条线路139km。
干线公路:衔接《总规》,形成“四横四纵”的市域对外干线公路网,总规模为179km,线路主要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技术标准。
构建以快速路网为骨架、主次干路网为主体、支路网为补充,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采用混合式路网布局形式:各组团之间由快速路构成快捷交通联系通道,组团内部路网采用网格状布局形式。
规划市中心城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总长442.5km,其中,快速路69.2km,主干路159.5km,次干路213.8km。
建成区通过打通断头路、盘活村道完善支路网体系,通过优化支路网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管理,提升支路网运行效率。新城区通过前期“控规”合理控制支路网密度,打造“高密路、小尺度”路网。
构建以中运量公交为骨干、“公交+慢行”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多方式分工协作、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着力提高公共交通在居民出行中的分担率,满足城市居民多层次、差异化的出行需求。
规划4条中运量快速公交走廊。全长58.1公里,密度为0.60公里/平方公里,引导客流公交走廊逐步向“多阶梯”型转变。
采取多层次公交线网的规划理念,明确常规公交网络由公交快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和公交专线四个层次组成。
规划公交场站42个,总用地面积197000㎡,其中,公交首末站30个,用地面积42000㎡;公交枢纽站5个,面积50000㎡;停保场5个,65000㎡;修理厂2个,面积40000㎡。
规划形成“一主五副四节点”的客运枢纽布局结构,其中包括区域综合客运枢纽1个、市域综合客运枢纽5个和一般客运枢纽4个。
结合未来各组团功能定位,规划物流园区1处、专业物流中心3处、物流配送中心3处。
慢行交通是普宁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交系统共同构成普宁市内部交通出行的主要方式,规划建立高品质慢行系统,提升普宁城市整体交通品质。
(1)步行系统规划。实施步行交通分区发展策略,将步行片区划分为核心区、居住区、枢纽区、产业区、公园景区、文教区六类,高标准建设普宁步行交通系统。
(2)非机动车系统规划。依托城市规划道路形成网络化的城市非机动车道系统。利用城市主干道布设,规划非机动车主廊道150.4km、非机动车连通道207.5km。非机动车休闲道54.8km。
近期缓解重点地区的停车难问题,制订普宁停车配建标准,推行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远期逐步建立合理的停车收费制度、健全车辆停放管理机制,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良性发展。
根据城市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44座公共停车场,提供9919个机动车停车泊位,总占地面积约27.55万㎡。规划设置路内停车泊位877个路内泊车位(非高峰准停泊位527个,夜间准停泊位350个)。
规划4座社会公共充电站,公交快速充电站42个、慢速充电桩1984个。
交通管理规划。科学渠化交叉口,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优化市区交通信号控制,扩大交通信号控制范围;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交通监控等道路设施;优化交通组织管理,优化配置不同交通方式对道路时空资源的高效使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交通环境。
交通信息化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信息共享,形成政府主导、规划指引、分步实施的建设模式,以交通指挥中心为核心,建设交通控制与管理系统、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智能交通运输与物流信息系统、停车场智能诱导与管理系统和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系统五大交通管理子系统。
《普宁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6-2035)》草案的具体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24日。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进一步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普宁市城市管理局五楼规划技术股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663-2267541
函件接收:普宁市流沙市区赤华南路普宁市城市管理局规划技术股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