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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28 17:0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普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揭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揭阳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普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等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省、揭阳市和我市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加强督导等措施促进《普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41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顺利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考评工作。积极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法治广东考评和揭阳市法治揭阳考评迎检工作,针对考评发现的各项问题,要求被考评对象限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反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统筹部署202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根据《揭阳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普宁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包括九个方面共36项具体任务,明确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确保法治政府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着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我市分别于20201013日和14日举办为期两天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本次参加培训人员740多人,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依法从事执法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市坚持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实体大厅“集成服务”,今年共推进251项事项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进驻事项663项,全部实行集中公开办理;探索实施“一次办”“网上办”“帮忙办”“免证办”、群众参与评价等系列举措,有效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一是在简政放权方面,大力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本级权责清单事项压减至1379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二是在放管结合方面,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三是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智慧政务大厅建设,推广应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引导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指尖办理”服务;扎实开展“百项疏堵行动”,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三)强化制约监督,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普宁市司法局共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在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把好法律关,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向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和揭阳市政府报备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我市制定出台《普宁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述法主体、述法内容和年终述职形式,并将池尾街道和大坝镇确定为重点推进单位,示范带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全面铺开。在2019年度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中,组织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别列入领导干部评价表和民主测评表,所占分比高达25%。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积极发挥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普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351条,其中关于疫情防控的信息1795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5293条,收到网友咨询、投诉等留言355条,已回复342条;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2件,其中:线下9件,线上13件,答复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完成本级政务公开26个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四是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我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已出审计结论审计项目7个,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194.4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条。

(四)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市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一年来共召开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14次,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140项,形成会议纪要14个,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决策585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督促各地和市有关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按照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范围进行审核,同时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工作,目前我市基层各地、市直各执法部门在广东省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上已全面完成法制审核人员的申报工作。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我市已建立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市法律顾问团有5名成员,主要由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的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组成。一年来,法律顾问团成员为我市各级政府重大涉法事务、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把好法律关,有效防范和降低决策风险。四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整合律师资源,合理配置78名律师担任普宁市57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组织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做到重大纠纷调解在场、重大村务决策在场、重要村规民约修改审核在场、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解答在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在场,确保村(社区)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打通基层法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坚持执法为民,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为,综合执法队伍权力和责任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配套规定,形成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促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市共有50个执法主体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公示工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录入行政检查案件1645个,行政处罚案件1503个,行政强制案件96个,行政许可案件1583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0年我市开展2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共有685名执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通过率为78.33%,目前全市持有效执法证人员共1043人,为开展执法工作充实人才储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三是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普宁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职权下放目录清单,厘清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体制。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全市740多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飓风2020专项行动,加大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一年来共刑事立案3753宗,其中:食品药品类案件164宗,罚没金额241.5万元;知识产权类案件32宗,罚没金额33.09万元。

(六)坚持齐抓共管,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我市积极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构建完善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全面推行“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模式,坚持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重点,搭建公平正义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对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采取集中攻坚化解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年来,我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件,立案受理44件,已审结42件,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20件,撤销、确认违法3件,驳回申请8件,终止以及其他处理1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我市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辩、举证工作,按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我市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通过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以及多种形式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新形势下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参加年度学考工作,全市参加考试31514人,及格率达到99.96%,优秀率达到99.4%。通过学法考试,促进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8月份我市组织举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普宁市法院、税务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普宁供电局等4个被评议单位汇报近年来普法工作履职情况,经评议,上述4个单位均荣获普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等次,促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坚持依法防控,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指引。制定印发《中共普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标准、程序。截至目前,普宁市确诊病例5例,均已治愈出院。二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一年来,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处涉疫案件38宗,结案38宗,货值26.70万元,罚没款53.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普宁市林业局出动执法人员507人次,巡查市场、餐饮单位479家,发放宣传资料1100份,查获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2宗,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市场和贸易;普宁市检察院优先办理涉疫刑事案件,实行网上提审和开庭,批捕涉疫案件3035人,起诉2425人;普宁市公安局先后成功侦破张某洪诈骗案(涉案242万元)、陈某杰诈骗案(涉案160万元)等一批涉疫情重特大案件,为群众成功拦截、追回被骗资金41万元;普宁市法院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行为,审结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3235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首位,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开展线上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共为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9场次,助力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等。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目前存在的不足,真正使法治建设在普宁落地生根。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建设法治政府。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持续深化“放管服”,继续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在线应用。

(三)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做好职权下放各项任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运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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