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战时参战支前援助,与军队并肩作战,平时发展生产、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在提高社会组织动员力,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国家政权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普宁市历来就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动员底蕴。近年来,普宁市民兵建设持续向好,在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遂行任务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尤其在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处置突发情况等应急行动中,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为维护普宁市平安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普宁市2024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基干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基干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倡议我市符合条件的公民和退伍军人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做新时代的“中国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第53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一)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公民,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和遂行急难险重任务,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三)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警卫、侦察、防暴、消防、抗洪、抗震、通信、网络、电子信息、电力、修理、气象、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法律、心理、舆论宣传等)、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的人员、新兴领域工作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参加军事体验。参加民兵军事训练的人员,不仅能学到军体拳、警棍盾牌术、战场救护、伪装防护等本领,还能够体验轻武器射击、单兵战术动作等军营特色项目,参加军地联合演习、防汛演练等大项活动。 (三)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和应战应急行动任务的基干民兵发放补助(普宁市的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天290元),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其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伤亡的,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进行抚恤,享受相关待遇。 (四)优抚优待保障。根据党中央和国家、军队相关规定,在民兵中开展争创先进单位和争当先进个人活动,每年底市人武部进行表彰,给予相应奖励;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荐优秀民兵入党、入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工资(普宁市的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天320元)。 符合条件公民可到辖区乡镇场街道基层武装部,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公民和退伍军人踊跃参加民兵组织,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武装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