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赤府[2020] 1号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普府明电[2019]7号)转发给你们,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拥军的观念,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发动“两新”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踊跃开展行业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要按照热烈、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进一步形成拥军优属工作的新风尚、新气象。
赤岗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抄送: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