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培苗幼儿园、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芳菲幼儿园、普宁市梅林镇新阳光幼儿园:
你们园关于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培苗幼儿园举办者由黄海桐变更为陈妙玲。
二、同意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芳菲幼儿园举办者由洪菲霞变更为黄暖婷。
三、同意普宁市梅林镇新阳光幼儿园举办者由韦明超变更为李丽芬。
接文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