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金色阳光幼儿园:
你园变更办园地址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普宁市池尾街道金色阳光幼儿园的办园地址由“普宁市池尾街道桔园村87栋”变更为“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南里16幢”。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普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