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志愿服务条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条件加以标识。截止 2021 年 11 月 10日,共有 10 家在普宁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现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普宁市火箭志愿协会
普宁市占陇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普宁市雨花公益志愿服务协会
普宁市大坪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普宁市榕水志愿者协会
普宁市后溪乡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普宁市燎原街道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普宁市正能量志愿者协会
普宁市心连心志愿者协会
普宁市志愿者协会
普宁市民政局
2021 年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