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洪阳镇光明小学:
你单位报来名称及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普宁市洪阳镇光明小学”变更为“普宁市洪阳镇光明幼儿园”。业务范围由“全日制小学教育”变更为“全日制学前教育”。
普宁市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