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潮州蕉柑协会:
报来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普宁市潮州蕉柑协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普宁市潮州蕉柑协会的名义开展活动。请将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剩余财产。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