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民政局准予普宁市麒麟镇蓝精灵幼儿园注销登记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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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麒麟镇蓝精灵幼儿园: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普宁市麒麟镇蓝精灵幼儿园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不得再以普宁市麒麟镇蓝精灵幼儿园的名义开展活动。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