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玺雅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张丽英”变更为“詹淑辉”。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