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今年来,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结合民政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获得公开信息申请、编制公开管理规定和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公开工作制度和履行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建立健全村级(社区)公示制度。一是各乡镇场街道根据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低保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二是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乡镇场街道、村(居)委会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报告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再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
(三)认真整理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责任单位等,对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由股室负责人首先草拟后经局领导签发审定后,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四)推进审批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政审批结果公开、公示已被列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增强贯彻落实意识。市民政局充分利用职工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机会,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市民政局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市民政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其他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解决社会公众的政务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普宁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