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延期补缴工作的公告
普宁市退役士兵:
根据上级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延期补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全市未补缴社保的此类人员给予延期补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期补缴对象: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已申请并经市社保机构审核,仍未补缴社保费用的退役士兵给予延期补缴。其他非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不在此次延期补缴范畴。
二、延期补缴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逾期未补缴视为自行放弃。
三、其他。符合补缴条件退役士兵可到所在单位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流沙北街道西园7栋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公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期间星期六、日)正常上班;业务咨询电话:0663--2215789。
特此公告
普宁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
保险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