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委退役军组办[2020]9号
关于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普侨区管委会:
现将《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普宁市委退役军人
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
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我省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理念,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建强服务机构、夯实服务基础、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建设一批党委政府认可、退役军人信赖、服务功能清晰、服务质量高效的“退役军人之家”。通过示范创建、树立标杆,发挥展示宣传、交流学习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服务水平。
二、创建目标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揭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揭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20年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星级示范创建,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批星级示范创建的(流沙东街道、池尾街道、燎原街道、洪阳镇、占陇镇、广太镇、大坝镇、后溪乡、南径镇)创建工作须在2020年完成,全市完成率达30%;2021年全市第二批创建工作完成率达60%;2022年前全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到位率达90%以上,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到位率达100%;各地各单位要落实经费保障,配备完善办公设备,规范服务场所建设。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星级示范创建实现“服务平台体系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星级示范创建实现“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具体任务、有工作台账”。
三、创建特色
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星级示范创建中将突出司法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做到法律援助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普宁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无死角”全覆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室),与司法部门或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合作,派驻专业律师开展免费律师坐班咨询和援助;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对接镇级司法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司法部门法律资源和人民调解室,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和调,主动依法参与退役军人调解民事纠纷,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1.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推进,责任主体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主体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地区星级示范创建部署、推动、督查,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提供各项保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到位率、经费保障等问题。
2.为全面加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市局成立退役军人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星级创建工作及具体实施推进工作,配合市局领导小组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3.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围绕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为目标,按照“下跨一级、全员覆盖”要求,举办一期全市服务系统业务培训班,抓好层级培训,覆盖到村一级,确保培训全员覆盖。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选派新入职工作人员到上一级跟班学习锻炼,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队伍能力水平。
五、考评方式
1.按我市的示范创建方案实施建设,第一批创建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流沙东街道、池尾街道、燎原街道、洪阳镇、占陇镇、广太镇、大坝镇、后溪乡、南径镇)10个单位,年底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创建的服务中心(站)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示范创建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市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形成我市初评报告,并接受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年度考评。
2.根据省评分情况,最终得分90分及以上的服务中心(站)为五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得分85—90分(含85分)的为四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得分80—85分(含80分)的为三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3.省级星级示范创建考评活动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揭阳市每二年组织开展一次,我市将每年一次星级示范创建考评活动。
六、创建步骤及任务
1.制订并下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020年6月中旬)。制订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2020年6-11月)。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省、揭阳市的示范创建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强督促指导,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本级自评(2020年11月上旬)。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创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自评,并上报本地区申报创建的服务中心(站)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4.揭阳市初评(2020年11月中旬)。揭阳市局牵头市服务中心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对各地创建星级服务中心(站)示范点进行初评,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个、逐项对照检查,形成初评结果,向省申报创建名单。
5.省级验收(2020年11月下旬)。同区域的地级以上市通过实地交叉检查方式进行互评后,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创建的星级服务中心(站)示范点进行评分。
6.通报挂牌(2021年1月上旬)。对本年度省评选出的我市第一批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通报、挂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担当责任,以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划推动各项工作。各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星级示范创建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聚焦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直接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要把星级评定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服务站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全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展现工作业绩,严守评定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发现单位弄虚作假,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按规定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定资格,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广东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
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2.广东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星
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3.全市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名单
附件1
广东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附件2
广东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