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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25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委退役军组办[2020]9号

关于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普侨区管委会:

现将《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普宁市委退役军人

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

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和我省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结合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理念,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建强服务机构、夯实服务基础、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建设一批党委政府认可、退役军人信赖、服务功能清晰、服务质量高效的“退役军人之家”。通过示范创建、树立标杆,发挥展示宣传、交流学习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服务水平。

二、创建目标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揭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揭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20年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星级示范创建,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批星级示范创建的(流沙东街道、池尾街道、燎原街道、洪阳镇、占陇镇、广太镇、大坝镇、后溪乡、南径镇)创建工作须在2020年完成,全市完成率达30%;2021年全市第二批创建工作完成率达60%;2022年前全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到位率达90%以上,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到位率达100%;各地各单位要落实经费保障,配备完善办公设备,规范服务场所建设。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星级示范创建实现“服务平台体系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星级示范创建实现“有人员办事、有条件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具体任务、有工作台账”。

三、创建特色

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星级示范创建中将突出司法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做到法律援助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普宁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无死角”全覆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室),与司法部门或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合作,派驻专业律师开展免费律师坐班咨询和援助;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对接镇级司法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司法部门法律资源和人民调解室,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和调,主动依法参与退役军人调解民事纠纷,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1.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推进,责任主体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主体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地区星级示范创建部署、推动、督查,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提供各项保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重点解决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到位率、经费保障等问题。

2.为全面加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市局成立退役军人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星级创建工作及具体实施推进工作,配合市局领导小组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3.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围绕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提升为目标,按照“下跨一级、全员覆盖”要求,举办一期全市服务系统业务培训班,抓好层级培训,覆盖到村一级,确保培训全员覆盖。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选派新入职工作人员到上一级跟班学习锻炼,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队伍能力水平。

五、考评方式

1.按我市的示范创建方案实施建设,第一批创建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流沙东街道、池尾街道、燎原街道、洪阳镇、占陇镇、广太镇、大坝镇、后溪乡、南径镇)10个单位,年底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创建的服务中心(站)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示范创建标准》,附件1、附件2)进行市级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形成我市初评报告,并接受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年度考评。

2.根据省评分情况,最终得分90分及以上的服务中心(站)为五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得分85—90分(含85分)的为四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得分80—85分(含80分)的为三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3.省级星级示范创建考评活动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揭阳市每二年组织开展一次,我市将每年一次星级示范创建考评活动。

六、创建步骤及任务

1.制订并下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020年6月中旬)。制订印发《普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2020年6-11月)。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省、揭阳市的示范创建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强督促指导,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本级自评(2020年11月上旬)。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创建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自评,并上报本地区申报创建的服务中心(站)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4.揭阳市初评(2020年11月中旬)。揭阳市局牵头市服务中心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对各地创建星级服务中心(站)示范点进行初评,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个、逐项对照检查,形成初评结果,向省申报创建名单。

5.省级验收(2020年11月下旬)。同区域的地级以上市通过实地交叉检查方式进行互评后,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创建的星级服务中心(站)示范点进行评分。

6.通报挂牌(2021年1月上旬)。对本年度省评选出的我市第一批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通报、挂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担当责任,以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谋划推动各项工作。各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星级示范创建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聚焦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直接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要把星级评定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服务站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全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展现工作业绩,严守评定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发现单位弄虚作假,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按规定予以扣分或取消评定资格,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广东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

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2.广东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0年星

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3.全市星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名单


附件1

广东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工作标准

主要内容

序号

具体任务

分值

组织领导

1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领导每月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2

服务平台

体系化

搭建学习

教育平台

2

挖掘、培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推动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

2

3

体现“军”的特色,制作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服务保障工作宣传片等“军”味宣传制品,常态化播放“军味”宣传片,建设“军味”文化墙、荣誉室(墙)或陈列室

2

4

新兵入伍时举行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做到“四尊崇”

2

5

每年开展1次以上“手拉手·帮战友”迎接士兵返乡活动,举办迎接仪式、开展谈心、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做到“五关爱”

2

6

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宣传栏、杂志及“三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活动

2

7

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受奖信息要登记造册,并报地方志及年鉴予以载录

1

8

每半年开展1次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让广大退役军人熟悉政策,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守法

2

服务平台

体系化

搭建权益

维护平台

9

协助做好来访接待,及时办理上级转送、交办、督办和本地自行排查出的信访事项

2

10

现场派驻律师参与接访、协调,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11

每月排查化解矛盾,及时上报舆情信息,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风险

2

12

制订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协助处置群体和突发事件

1

搭建就业

创业平台

13

汇总辖区内退役军人的家庭状况、专业技能、就业培训、自主创业等需求信息

2

14

组织(协助)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

1

15

每季度发布1次以上教育培训、就业岗位、创业项目、求职需求等服务信息

2

16

组织(协助)开展2场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2

17

挖掘、培养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

1

创建

温馨窗口

18

独立设置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室等

1

19

配套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高拍仪、安保监控和资料柜、档案柜等设施设备

1

20

规范服务大厅政治文化环境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合适场所悬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及军队10位英模画像

2

21

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一站式”办理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落户、社保接续等相关事项

2

22

现场接待做到“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办理登记流程记录齐全,手续完备

2

23

服务大厅内设置窗口岗位标牌,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1

24

配备饮水机、医疗急救箱、监督卡、意见箱(本)、老花镜、无障碍设施等便民设施,有可供阅读的报刊杂志等

1

25

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组织架构图、服务内容、服务电话,服务承诺“七公开”

2

26

耐心听取需求,准确登记信息,业务娴熟、提供规范化服务

2

服务手段信息化

27

及时收集、录入、研究分析辖区内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建立完善“一人一档”电子档案,定期核对,实现动态更新(结合大走访落实)

3

28

实现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信息化,提供电子化的网上申请表填写提交、数据校验、证明材料上传、审批进度查询、短信提醒等功能

1

29

配备支持工作视讯系统的设备

1

30

积极推广使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等移动政务平台,引导退役军人通过网络方式申请办理服务事项和表达诉求

1

31

积极推广“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引导服务对象通过公众号了解、掌握政策和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2

服务模式多元化

32

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做好辖区内“六必访”,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按“大走访”完成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3

33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3名服务对象,其他工作人员至少联系5名退役军人

3

34

每半年召开一次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会、通气会,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3

35

制作印发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使用、信访条例、安置工作等10类以上服务手册和办事流程指引等宣传品,利用宣传品、宣传栏开展宣传工作

3

36

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志愿活动,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

37

利用结对帮扶、慈善捐款、社会资金,为因病、因残、因灾陷入困境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提供精准帮扶援助

2

38

建立与当地人武部门的联动机制,军地合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2

39

为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提供志愿服务

1

40

组织退役军人开展志愿服务,推动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2

服务管理规范化

41

每年对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2次以上督导检查,通报反馈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2

42

建立县(市、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调度)微信群,实现全覆盖,保障日常工作调度和信息反馈

2

43

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等

1

44

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信访接待、教育培训、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等

1

45

制订本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具体方案

2

46

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的知晓度(抽查知晓度80%以上得分)

2

47

服务对象对“大走访”开展的满意度(抽查满意度80%以上得分)

2

48

当地党委、政府对服务中心(站)工作的认可度,由市事务局向县(市、区)政府函询

2

服务队伍专业化

49

将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纳入能力提升培训班课程

1

50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原则上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2

51

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到县(市、区)服务中心随岗锻炼至少一个月,培养工作实操能力

2

52

每季度向市级及以上服务中心报送不少于1则工作简报

1

53

全年开展不少于1个课题调研

1

54

每年至少组织2次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2

55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

56

每月至少组织1次内部业务学习或工作会议

2

合计

100

加分项

1

有典型意义的创新实践经验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给予加分,其中中央领导批示或简报宣传的,加3分,省部级领导批示或简报宣传的,加2分,受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简报宣传的,加1分(按实际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

3

2

有典型意义的创新实践经验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的予以加分,在全国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或受到央媒报道的,加5分;在省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受到省级媒体报道的,加3分(按实际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3

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1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

3

4

县(市、区)领导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2

5

加强综合保障,在落实“人、财、物”的体制机制上有探索突破,县(市、区)服务中心年财政预算经费不低于30万元

2

6

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区和实训基地

1

7

做好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公益岗位申请、劳务派遣推送等再就业工作

1

8

与当地医疗机构衔接,组织专业医疗人员,定期提供医疗康养咨询服务,做好常见突发疾病的医疗临时救助准备

1

9

对有心理疏导需求的退役军人,协调专业社工、公益志愿、非公经济等组织,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

10

研究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基层创新服务手段。有条件的可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估,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等级化分配

2

11

探索与地方人武部门、宣传部门合作开展特色红色教育,推出红色文化学习体验课程,筑牢政治军事文化宣传阵地

1

12

引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

1

13

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专项慰问

1

14

制定当地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措施

1

合计

25

扣分项

1.编制人员到位率低于90%的,扣5分。

2.协助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及时将优抚对象信息变更情况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如有疏漏扣2分。(由省厅优抚处提供数据)

3.所在县(市、区)的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支出进度为0的,扣3分。

备注

1.加分项中,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入总分;
2.本地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舆情负面炒作和其他规定取消考核资格的,取消创建资格。


附件2

广东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0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工作标准

序号

具体任务

分值

组织领导

1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4

2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列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要点

3

3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专项慰问

2

有人员办事

4

至少2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3

5

专武干部参与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

3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2

有条件办事

7

设立服务窗口,公开机构设置图、负责人、工作人员姓名和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事项办理流程

3

8

配套电脑、电话、打印机、资料柜、档案柜等设备设施

2

9

落实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制度、舆情信息上报制度等

2

10

建立乡镇(街道)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调度)微信群,实现全覆盖,保障日常工作调度和信息反馈

3

11

政治文化环境好,具备相关标识、标语

3

12

服务场所放置10类以上服务手册;来访接待做到“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办理登记流程记录齐全,手续完备

3

有能力办事

13

各服务站站长每年至少参加1次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的政策宣讲、组织动员、舆情收集、思想引导“四能力”培训

3

14

每月自行组织开展1次围绕“四能力”的内部学习

3

15

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业务娴熟、态度谦让、坚持原则,耐心细致

3

16

每月召开1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碰头会

3

有具体任务

17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登记管理工作和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建立退役军人党员清单

2

18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开展普法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

19

定期排查化解矛盾,及时上报舆情信息,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风险

2

20

对挂账督办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严格落实“一人一策”要求,各级联动、精准协调、蹲点化解

3

21

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调查

2

22

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并提供必要服务

2

23

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退役军人通过“志愿服务队”“模范示范岗”等多种方式,在应急抢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国防教育、防灾减灾、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作用

2

24

挖掘、培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精神风貌

3

25

邀请模范退役军人参加重要节庆活动,激发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2

26

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军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做到应挂尽挂

2

有具体任务

27

新兵入伍做到“四尊崇”,即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

3

28

退役返乡做到“五关爱”,即迎接仪式、开展谈心、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

3

29

重点做到“六必访”,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

3

30

服务站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实地走访不少于20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登门走访

3

31

准确收集退役军人服役状况、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收入状况、就业状况、思想状况、需求状况等信息,为困难退役军人逐一建档立卡

3

32

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工作人员每月至少1次到村(社区)服务站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3

33

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志愿活动,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

有工作台账

34

建立培训工作台账(其中服务站站长参加的市级培训由市局出具)

3

35

建立完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以及化解矛盾、舆情上报等工作台账

3

36

制订年度、季度会议学习计划、学习工作会议记录

2

37

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等工作,完善“一人一档”工作台账

2

38

建立完善本级服务站为退役军人做实事的台账

2

合计

100

加分项

1

推荐政治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3

2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队伍

2

3

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2

4

建设文化墙、荣誉室或陈列室,彰显“军”的风采

2

5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

2

6

利用结对帮扶、志愿服务,为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提供精准帮扶援助;实施“服务代办”,帮助符合条件退役军人按要求申报享受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待遇

2

7

设立退役军人信息联络员,保持上下联络畅通

1

8

加强综合保障,在落实“人、财、物”的体制机制上有探索突破,乡镇(街道)服务站年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并在乡镇(街道)政府财政中有独立项目经费

2

9

有典型意义的创新实践经验得到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予以加分,其中中央领导批示或简报宣传的,加4分,省部级领导批示或简报宣传的,加2分,受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简报宣传的,加1分(按实际计分,最高不超过4分)

4

10

有典型意义的创新实践经验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的加分,在全国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或受到央媒报道的,加5分;在省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受到省级媒体报道的,加3分(按实际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合计

25

扣分项

1.编制人员到位率不到100%的,扣5分。

2.协助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及时将优抚对象信息变更情况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如有疏漏扣2分。(由省厅优抚处提供数据)

备注

1.加分项中,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入总分;
2.本地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舆情负面炒作和其他规定取消考核资格的,取消创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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