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公罚决[2020]016号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普宁市流沙尖端美容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宁市流沙尖端美容美发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云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8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