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普宁市流沙伊斯曼生活美容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09 15:4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普卫公罚决[2021]001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普宁市流沙伊斯曼生活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普宁市流沙伊斯曼生活美容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92445281MA55Q3QC4X |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曼璇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2-3 |
处罚机关 |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
地方编码 | 445281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