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医当罚[2022]0202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曾卫丽个体妇科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曾卫丽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8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