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医当罚[2022]0101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河剩个体中医诊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河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2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