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职当罚[2023]0001号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宁市燎原桦佳石板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92445281MA57113MX2
法定代表人姓名
毕先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5-09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