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普卫医罚[2023]0119号
处罚名称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任用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宁杨继昌眼科门诊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少冲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07
处罚机关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地方编码
4452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