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普宁市占陇镇朴兜村卫生室-叶少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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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普卫医当罚[2023]0108号 |
处罚名称 | 关于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活动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警告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普宁市占陇镇朴兜村卫生室(叶少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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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叶少林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9 |
处罚机关 |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
地方编码 | 445281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