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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3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在揭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揭阳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以党组(委)领学、党支部研学、党员自学的形式,通过邀请市委宣讲团宣讲、举办党的二十大报告金句书法作品展、发放《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读物的方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蔚然成风,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内容,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民主生活会等专题活动,以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常态化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等能力。积极发挥市委党校和各镇街道党校“主阵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作为市委党校常规必修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执行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在市委的领导下,各地、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精神,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组织统筹各地、各部门扎实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印发《普宁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2年普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转思想、转观念、转作风,再出发、再创业、再出彩”教育活动,落实依法行政建设责任,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全过程,加强窗口管理,严格办事程序,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亮点主要有: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发展“枫桥经验”,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多种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各级公务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情况

  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普法学法工作任务,加强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国家重点领域法律培训,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组织律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5场,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共17场次,印发纸质宣传手册10000份,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共17条,点击量约500次。

  印发《2022年普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规范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禁毒法治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村(社区)干部法律培训840多场次,法治宣传讲座365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服务12560多人次。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0场次,开展送法进村居5场次、校园“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图片展17场次。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强化沟通联系,扎实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高质量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2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二是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持续推进“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以办事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身份体验办事流程,切实改变沟通方式,推动服务优化,阶段来全市开展“一把手走流程”56人次,疏通办事堵点痛点问题35个。三是强化“一门式”政务服务供给。推动社保分厅5项事项及婚姻登记处、住房公积金分厅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目前共有32个单位、630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推进重点领域减证提速,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构建以告知承诺制为主的行业准入管理新模式。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便民利企行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围绕“五减少两增加”目标,推动全市优化高中低频事项302个,减少审批事项341项,减少证明材料108项,减少流程环节51个,减少办理时限379天,减少跑动次数82次,增加“一件事”办理66件,增加优质公共服务22件。组织下放镇级政务服务事项314项,延伸村级政务服务事项106项,为基层放权赋能,激活基层治理活力。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文件备案制度。二是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决策的本地区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市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17次,办理决策事项201个,撰写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7期。对特别重大的事项需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的,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市政府各直属部门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4份,上述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审查及备案。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工作平台运行规则的通知》(普机编办〔2022〕5号),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办字〔2022〕30号)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检查督导组到26个乡镇街道进行检查督导,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6宗。推行各乡镇街道执法数据月报制度,定期做好执法数据收集,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正轨。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共检查企业34家次,发现问题79个;查处非法加油点17个,缴获汽油37.228吨,柴油35.06吨,合计72.288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93宗,超载卸货9124吨;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21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宗,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贯彻落实“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94家次,检查使用单位204家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1家次,检查医疗机构80家次,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家次,接种单位80家次,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2家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家次,经营企业502家次,责令限期改正17家次,立案查处56宗;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92家次,限期整改48家次,立案查处3宗,罚没6.0625万元。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办6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做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考试1场次,累计报名504人,参考456人,通过367人,通过率达80.5%,完成“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共1442张;举办应用揭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培训班,推动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持有执法证人员1668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成效,行政执法质量显著提升。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严格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我市共有52个执法主体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公示工作。2022年来,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已录入行政案件14453件,其中:行政检查12602件、行政强制措施56件、行政处罚930件、行政许可案件865个。五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教育性措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4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2022年,我市各级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787件,成功调处787宗,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印发《普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立案前协调、审理中监督、纠错以及瑕疵治愈等功能措施,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行政复议案件占总结案数的24.3%;市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其中:原告撤回起诉2件、驳回3件、撤销2件、未审结5件。

  5强化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政务运行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宗,均严格按照省和揭阳市相关规定按时答复,办结率达100%。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69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5186条,回复网友咨询、投诉等留言719条,上报可用性政务信息35期,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6.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召开普宁市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3个单位均荣获优秀等次;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参考率99.52%,及格率99.58%,优秀率98.38%;组织遴选村居“法律明白人”,至目前遴选入册达2377人,已培训人员2126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建设举措、制度执行和法治宣传等方面创新不足,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未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三是法律服务人才缺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四是法治工作基础仍然薄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范围广且内容繁琐复杂,简政放权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市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存在的不足,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真正使法治建设在普宁落地生根。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严格落实“三个最”工作要求,全面拓展我市“转思想、转观念、转作风,再出发、再创业、再出彩”教育活动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指尖办”“一次办”“马上办”,推进审批事项科学重组、流程再造,积极探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等制度。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务环境提质增效。

  3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做好职权下放的各项任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运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4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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