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业经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年2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