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普宁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
2022年5月
目 录
前 言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和普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发挥好“双区驱动效应”、促进“1+1+9”工作部署高质量落地,我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编制《普宁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是指导未来五年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基本遵循。
本规划是《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自然资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范围为普宁市全域,国土面积约1620平方千米。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要求,坚持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在抓好机构改革平稳过渡的同时,紧紧围绕强党建、保发展、护生态、惠民生、促改革、打基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和支撑经济社会稳定快速发展。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两统一”新职责新使命,强力促改、主动求新、深入谋转、勇于任事,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成效
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主动对标省自然资源厅、市委机构改革的目标要求,整合原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产交易登记等职能,实现机构改革平稳过渡。严格按省自然资源厅“3年可以、5年应该、8年必须”的轮岗要求,科学定员定岗定职,加大力度培育干部,配齐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实行动态化管理,推行能上能下和横向纵向交流轮岗制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部分干部得到锻炼提升。印发内部管理控制各项制度、规定,规范机关文件、保密、网络、档案、办公场所等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属地主体责任,明确权责边界,推动重心下移,调整优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
党建工作不断强化。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建品牌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内部管控和监督。坚持把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将“坐等审批”改为“热诚服务”。积极倡导团结协作、主动作为,营造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
基础业务不断夯实。全面查清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成果上报工作,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推动自然资源数据应用与共享,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使用、更新领导机关工作用图,加强地理信息成果的社会化公共服务,认真做好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管理。强化全市土地资产管理,完成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开展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加快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普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全面清理历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升级、房产交易系统搭建工作。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完成《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编制并印发实施,全市已编制控规覆盖面积70.41平方千米,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43.0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全面推进,加紧编制《普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实现从规划编制及机制体制上保障规划的纵向传导与横向传导,逐步加强规划的管控作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成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和自查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1个,建设总规模398.86公顷,投资3.5亿元。截至2020年,垦造水田项目新增水田面积0.55万亩,全面兑现历史承诺垦造水田任务。2018—2019年建设高标准农田4.9万亩。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超过省下达指标,完成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查整改工作,推动各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管护水平。
全力做好生态保护。高位推进练江整治工作,全力推进练江“1+10”干支流堤岸拆违工作,深入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拆除练江干、支流各类构建物22.72万平方米。规划设计推进两岸“绿廊+景观节点”建设,建成练江先行段亲水平台、休闲步道等景观工程,其它9条支流示范段正在抓紧开展设计工作。高标准规划建设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等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成近20个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系统,建成10座乡村湿地公园。
加强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和供应。制定并颁布《关于加强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统筹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严格落实以控规单元规范土地征收整备出让。“十三五”期间,共供应土地417.59公顷,其中:挂牌出让223.12公顷、协议出让36.49公顷、划拨用地157.98公顷。2019年新增土地整备532.85亩,盘活低效用地136亩。城乡建设、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重点项目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得到保障。
狠抓闲置土地处置与违法土地整治。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开展全市已批未征、已征未供、已供未用土地梳理工作,完成闲置土地的调查和认定,逐宗进行消化解决。制定并颁布《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普宁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普宁市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查处土地违法用地行为。2019年处置闲置用地149.33亩,拆除违法建设24宗、面积26515平方米,治理违法建设32.3万平方米。
城市更新有序推进。稳步推进“三旧”图斑标图建库,全市现有标图建库图斑191个、图斑面积529.39公顷。中心城区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积极推进城市微改造和旧村改造工程,开展文竹路改造项目、大南山街道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工程、洪阳镇德安里文化保护修缮等项目,开展大林社区、新安片区、城西宾馆片区等“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实施“三旧”改造项目18个、面积913.11亩,完成改造项目共9个、面积555.74亩。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制定《不动产登记办事便民指南》手册,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服务,实施“不动产登记+房企服务”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实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口受理”,加快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和依法查询,推进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落实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15条”政策措施,简化项目选址、规划许可等事项申报资料,提高办事效率。
民生服务不断增强。做好民生项目用地土地指标保障,通过精准化投放、差别化管理措施,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教育、公益性养老等民生项目。全力助推精准扶贫,完善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乡村重点产业项目落地,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及人员搬迁避让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布预警,全市未发生因地质灾害致使人员伤亡情况。抓好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信访总量连年下降。大力开展自然资源宣传教育,组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系列活动,营造依法依规用地和珍惜保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存在问题
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自然资源基础数据缺乏,基础测绘、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工作短板凸显,空间数据资源体系相对薄弱,管理手段、科技应用相对落后,很多业务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基础性、技术性、专业性不到位,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积极服务、主动担当的意识还不够牢固,慢作为、不担当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队伍建设和主动服务意识还需加强。工作理念、工作导向未能有效传导到基层,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宣传工作薄弱,“放管服”改革、规划传播、不动产登记、垦造水田、拆旧复垦、地灾防治、违法用地查处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缺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推动,助推力不够。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滞后、数据校核整合率极低,不动产登记档案未及时整理归档并形成数字化信息,各类档案资料分散存放,没有移交归档,档案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不动产登记规范管理还需继续优化、能力和作风建设还需继续提升。
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尤其是耕地资源短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用地需求量急剧增加,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难以满足各行各业用地需求,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矛盾更加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粮食生产安全保障面临一定程度考验,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我市后备的补充耕地指标中优质耕地、水田所占比重较小,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对于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压力巨大。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不高,农村居民点缺乏有效管理、占地规模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够,土地产出率不高,少数企业存在土地闲置情况。农业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农户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生产成本高,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较小,地块小而散,田坎过多,不利于机械耕种;经营模式较为落后,立体农业、设施农业、田园化种植等先进耕作方式尚未普及;部分地区不注意水土保持,加上干旱、台风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水土流失,土壤肥力降低和耕地质量下降。
土地储备管理效率不高。土地收储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不紧,收储的计划和目标不够明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周边地块收储联动机制不完善,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增加土地收储的成本和难度。缺少项目运作和地块包装,土地收储中成规模地块少,多为零星土地、边角地块,不利于土地市场运作和开发。
第三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
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受中美贸易战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显著加大,区域间竞争进一步加大,全面扩大开放和深度改革加速,十九大召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主基调。
土地利用方式迎来重大改革。土地新增资源投放“紧约束”,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推进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土地利用绩效,从规模驱动阶段逐步向效率驱动转变,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加快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大简化了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构建自然资源部门科学、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体系。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破解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形势催人奋进,自然资源管理正在不断更新,改革步伐加速前进,新旧问题交接不断,这要求我市自然资源找准定位,明确方向,聚焦重点,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推动思想、作风、能力走进新时代,在攻坚克难中奋力前行,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我市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的总体要求,把自然资源的运筹管理和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中统一谋划。落实省和揭阳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重点任务,抓好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省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落实“两统一”职责,继续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扎实推进自然资源专项工作,构建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抓重点、抓堵点、抓亮点。为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揭阳市委“融湾建带”总体思想,大力推动全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沿海经济带,奋力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提供更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提升自然资源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支持我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推进思想、作风、能力进入新时代,确保自然资源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资源惠民服务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工作方向,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解决历史遗留“堵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发挥自然资源管理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调节、引导和促进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高质量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全面落实生态优先战略,健全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强化规划单元管控,实现精细化和一体化管理,转变利用方式、提升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自然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市一盘棋思想,自觉把自然资源工作目标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主动对接、主动对标,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把目标愿景转化为具体行动,增强部门目标、区域目标与全市发展总目标的匹配度和契合度。
坚持统筹谋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规划约束传导,将自然资源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统一谋划,把握难得的政策机遇,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开展集中攻关,重点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坚持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控制线,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审查,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修复力度,不断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格局,做好土地收储整备及供应,突出抓好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保障资源合理需求,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境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普宁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碳排放率先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研判新时期自然资源开发保护重点,“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力争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构建适应“两统一”职责的管理体系。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运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详细规划覆盖率明显提高,重要区域详细规划与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控规单元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工作进度显著加快,闲置土地去库存效果显著,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不动产数据整合与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土地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实现新提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持续优化,压实耕地保护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新一轮绿化普宁行动,落实“林长制”“田长制”,增加城镇绿色开敞空间,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设绿化带,推进高质量水源林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和绿化水平。加强实地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全力推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地下水、地表水、森林、矿山资源得到更加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用地有序腾退。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显化与实现机制不断完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全面保障资源供给,有效保障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更加健全,存量土地供应比例明显提高,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健全。建立健全城镇建设用地新增与农业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人地协调水平进一步提高。
服务改善民生效能大幅提升。土地利用调查数据成果全面完善、普及应用。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历史遗留“堵点”基本解决。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按时完成省隐患点综合治理任务,不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征地制度不断完善,程序更加规范,补偿更加合理,保障更加多元。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土信访量占全市信访量明显下降。依法依规用地和珍惜保护自然资源氛围更加浓厚。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更为高效。审批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服务更加高效透明。自然资源整体概念树立形成,管制、利用、登记等部门审批工作实现协调合作。档案整理及档案库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自然资源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加强,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大幅提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能力显著提升,涉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指标体系表
第三章 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坚持把保护和修复作为重中之重。管好“一本账”、落实“一体修”,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和修复力度。
第一节 全面保护全域重要生态空间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边界,严格落实市级划定的重要生态空间边界和名录,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继续开展植树造林,构建山脊生态走廊,打造森林生态屏障;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省下达任务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山体、重要湖库湿地、面积和服务半径较大的城市公园,以及水系两侧的连片农田纳入重要生态空间,提高生态空间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积极构建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不断增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面积。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及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重点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碳汇林建设,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修复,打造微空间、微绿地体系,建设城市间生态缓冲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04%。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严禁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和滥食。
建立水域生态保护和管理体系。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保持和维护湿地的自然状态,严控对天然河流、湿地的侵扰,对重要的湿地区域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实施退化湿地恢复,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实施天然湿地“占补平衡”,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到2025年,全市湿地保护面积不少于55公顷,湿地公园新增建设不少于10个。
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遵守《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以调查评价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组织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按粮田管理,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以“三调”成果为基础严格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日常监管,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探索推动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审查,进一步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配套制度,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政策,优化依法批准占用的划补程序,促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系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引导非农建设项目优化选址范围,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水田等优质耕地。坚持农地农用、农地姓农,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用地规模以及用地程序。坚决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加强垦造水田后期培肥改良,将整治后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强耕地与周边生态系统协同保护。实施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的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制度。
扎实推进不实耕地整改工作。推动不实耕地核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工程施工、申报验收、报备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整改实施并加强后期维护管理;推动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类农业用地复耕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第三节 全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加强实施监管,将土地综合整治有关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腾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零星建设用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大封育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引导零星永久基本农田有序调出,向永久基本农田集聚区集聚。对矿产开发集中区,综合运用土地和矿业政策,推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支持政策,推行多元投入模式,继续推进拆旧复垦工作。
第四节 提升地质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基础地质调查、地质和海洋灾害调查评价为基础,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多方参与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普及灾害防治基础知识,与科普场所联合开展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宣传培训,开展防灾避灾演练,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第四章 保障自然资源供给,提高自然资源高效利用能力
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为基础,不断打造自然资源系统品牌项目,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新工作需求,不断对自然资源专项工作进行更新调整。
第一节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
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域统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充分衔接揭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我市主体功能区定位与城市性质定位,以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为约束,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需求,重点提高产业发展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用地比例,合理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推进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相关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引导下,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完成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编制,并纳入全市“一张图”管理。
探索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改革。以重要功能区、成片连片开发区域、近期建设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出让地区为重点,优先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指导开发建设。继续深化控规单元规划研究,抓好规划策划、土地整备和精准招商。编制实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乡村规划,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体检评估机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加强规划实施监管,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动态调整提供支撑。
第二节 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执行各行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明确控制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城镇区域投入产出、平均建筑密度、平均容积率控制等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推动工业用地配置改革,实行“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落实工业用地全周期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贯彻落实空间均衡理念,分类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提升城镇建设品质和魅力。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保障基础型设施用地,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保障“区域级—城市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建设。重点保障规划普宁站高铁服务节点周边、东部创新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满足辖区内及周边地区公共服务需求。谋划市级及以上的高品质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福利等设施,强化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空间预留。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采取统一收储后出让、引导企业协议转让、“三旧”改造等多种方式整理工业用地,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以内涵节约、绿色低碳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以“绣花”功夫,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推广节地节水节能技术。通过建设用地立体综合开发利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创新、土地多功能利用等多种途径,充分挖掘土地潜力。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推进水循环利用,加快节水、中水回用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工业节水工艺和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加快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发展节能低碳智能高效交通系统。加大节地节水节能技术和模式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加快土地管控和征收整合储备。建立多方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留用地、规划编制、资金安排和地价计算的方式,实现政府和农村集体利益共享,推动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利用再开发。加快推进控规单元土地征收整合储备进度,以控规单元规范土地征收、供应、报建,综合运用规划、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通过收回、盘整、补征等方式,整合形成可利用、可供应、可建设的完整地块。建立征地、供地台账,实施周汇报、月通报、季度报告等制度,做好土地征收储备和有序供应工作。
加速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去库存”。完善全市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动态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项目定期摸查更新,逐宗剖析原因,加快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供应。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协调解决供地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项目供地工作,促进供地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依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闲置土地防范和处置常态化的长效机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地块开展闲置土地处置攻坚专项行动,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到位。继续落实和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实行网络动态监测监管,依法督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时进行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对可划拨供地的项目,加强指导、协助用地单位抓紧申请、办理手续;对供地条件成熟的地块,及时挂牌出让;对集体建设用地,简化手续,加快供地进度。
提高保障用地服务招商水平。充分利用“放管服”改革深化、省级权责下放等政策,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应服务,推进土地征收供应计划的组织实施。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选址、许可审批制度,简化程序,规范运作,做好批后征地实施工作,把土地更加精准地投向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生工程,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增长。加强项目规划策划,处理好单元、地块、宗地管控关系,打开重点地区土地管控工作新局面。坚持产业发展导向,做好项目谋划与规划策划衔接工作,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实施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安排项目用地,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促进项目生成落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三节 加强违法违规土地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和督察工作,促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在保护耕地、保护资源、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要求,落实做细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实行农村土地“三乱”整治、违建整治专项工作和涉土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清仓”工作,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交办线索核查工作。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分级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巡查、发现制止、立案查处、报告、拆除职责,夯实土地共同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一起管”。
第四节 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
加强林草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大力培育森林资源。落实“林长制”,严格保护公益林,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科学推进造林。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制度,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科学利用人工林。完善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推动经济林和花卉产业提质增效,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互联网+林产品”营销模式,结合森林资源建设康养基地。
健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经营开发机制。开展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强化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推进中医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做大做优中医药材产业。
第五节 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矿产开发规模化、产业化,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严格执行矿山设计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制度,提高矿区企业集中度,发展资源精深加工项目,进一步提升矿业产品附加值。完善矿产资源动态监管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控体系。依靠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加快矿业转型升级,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积极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政策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合理调整开发结构、规模和时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推行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
第五章 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推动自然资源统筹协调发展
保护开发国土空间,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推动区域协调、促进城乡协调统筹,支持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中,我市被列入“一带”,即沿海经济带,是新时代全省发展的主战场。落实《广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依托城市联动轴串联生物医药、休闲旅游、生态居住、观光农业等要素,积极谋划新兴产业。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反向配套和高端产业延伸契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培育经济新动能。
第二节 推动汕潮揭区域协调共融
落实《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2020—2035年)》,立足现状、面向问题,结合重大发展机遇与挑战,积极优化产业、城镇、交通、生态布局,实现同城多极共荣发展。联动汕潮揭城镇群,提升普宁区域发展地位,强化重点镇建设,合理引导一般乡镇发展,培育特色小镇,依托练江经济带,向西对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向东带动练江经济带转型升级。充分引入东部潮南、潮阳高价值区段产业及服务需求,发挥普宁“商贾名城”优势,完善金融、设计、咨询等功能,加强医院、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潮南、潮阳地区人才、劳动力及产业服务需求。优化调整中心城区,遏制中心城区无序蔓延的发展趋势,推进城市更新,疏解中心城区低端居住、电商、工业等功能,依托普宁高铁站及东部现有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块,打造新城中心,提升发展能级。北部向洪阳镇、大坝镇、南径镇拓展,充分把握揭阳至惠来铁路洪阳客货运站点带来的发展机遇,带动市域空间向北拓展,拉开城市骨架。向南联动惠来县的发展,依托揭普惠快速和揭阳至惠来铁路,夯实纺织服装、生物医药产业根基,发挥山地森林旅游资源优势,实现产业互补联动发展。优化西部发展模式,以生态保护为主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点状供地”政策,完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供给,发展康养旅居、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
第三节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守护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把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生态产品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落实省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和市域生态保护区域,守住绿水青山,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
大力推进万里碧道建设。加强对水环境协同整治提升,增强水动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练江、龙江流域整治工程和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
强化各类生态要素保护。严守市域生态红线,构建绿色、安全、高效、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落实上位规划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智慧环保平台。探索建设生态普宁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动实现环境监管数据、环境物联网监测数据、互联网环境舆情数据“三流汇聚”。
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布局。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落实全省采矿权、采石场总量控制指标。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加强铁、铜、铝、铅、锌、金、钾盐、稀有金属等资源勘查,划定矿产资源开采控制线,对钨、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开采总量控制。
第四节 优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以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协调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发展空间,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优先满足重大项目平台和重要功能区域用地需求。
充分发挥规划单元引领作用。对国土空间进行精细管理,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加强产业与用地空间协同,优先供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生工程等发展用地。对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严重污染环境项目不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产能过剩项目停止批准用地,加快推进去产能步伐。探索完善负面清单和特许经营条件下的用地政策,引导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
推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强化用地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完善落实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与人口城镇化相匹配、与节约集约相协调的国土政策体系,优化区域、城乡用地布局。
第五节 有序引导乡村开发保护
充分对接国土空间“一张图”,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修复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鼓励发展第三产业,融入城市,建设城市社区;实施城边村资源整合、集中居住,鼓励新村在城镇区周边集中;划定城郊村控制范围,允许在内部进行改建,严禁扩大规模,积极发展都市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复苏或改造空心村,逐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加强镇、中心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全市域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和人口分布相协调,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完善收益形成和返还机制,将挂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第六章 落实“两统一”职责,做好自然资源惠民服务
围绕落实“两统一”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坚持保障发展、服务民生,落实惠民利民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 落实落细“两统一”职责
有效维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清单,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边界,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全民所有土地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省政策要求,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将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体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动态评估制度,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监管体系,实行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严格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惩戒。充分利用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协调机制。
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基础,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落实以空间规划为基础、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定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完善国土空间开发许可制度,最大限度保护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用地,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完善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全市国土空间变化。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调整完善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支持“全国建设用地审批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监管体制。
第二节 用心用情用功服务民生
加强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树立和强化资源惠民服务意识,把维护群众权益摆在自然资源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规范测绘市场与策划技术队伍管理,做好测绘安全工作,提高地图制作的精准性、实用性,加快测绘成果转化,实行成果与技术共享、联合测绘。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批后监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以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为目标,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自然资源领域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依法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七章 推进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在抓好机构改革平稳过渡的同时,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推进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细化措施,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高效服务。
第一节 推进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落实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使用工程组织实施,有效推动自然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治理体系。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整合、优化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树立自然资源整体概念,加强规划、管制、利用、报建、登记等部门审批工作的协调合作,推动落实“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部门间并联式网上会审,提升治理能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自然资源制度环境,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激发自然资源事业活力。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考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建设性补偿制度。坚持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完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措施。落实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公开征收信息,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补偿保障制度。结合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强度,完善控规单元管控制度。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完善国有划拨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开发、管控和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第二节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重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提高1:1万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做好测绘成果转化和技术共享,不断提升测绘技术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系统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造基于互联网的自然资源服务平台,高效服务各项业务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公众交流渠道。完成档案整理及档案库房建设,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努力实现安全、快速、便民利民、高效运用的目标。以自然资源管理需求为导向,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解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开发、管理和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对一般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录入;根据国务院、省、揭阳市和机构改革下放、承接、取消事项,对自然资源系统适时进行动态管理。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便民服务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持续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虚拟窗口”等网上办事自助服务。健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粤信融’”、网上一窗受理“粤信签”、跨区联动“跨城通办”、“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过户)”,法院执行“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等登记联动平台建设,形成流程精简、环节合成、信息共享、人员集成等综合服务体系,让群众办事“零距离”“24小时不打烊”,畅通服务提速“最后一公里”。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把方向、带队伍、建平台、抓渠道、树品牌,完善自然资源系统宣传机制,充实宣传队伍,抓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等重点,全面加强自然资源宣传工作,努力为民生社会提供优质的自然资源服务。不断加强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强党、理论强党放在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组织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 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抓牢党的政治建设。严抓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特别是要防止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领域等各种“四风”问题,不断推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经验成果运用,紧抓主业主责,不调频、不换道,有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夯实干事创业的政治基础,优化治理效能。
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建平台载体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各项制度,推进党组织全面进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落实选、育、管、用的用人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发队伍“迎着困难上、顶着风浪冲”的拼搏精神,不断提高干部思想、作风、能力进入新时代,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机构人员转隶备案、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加快事业单位整合设置,明晰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职能,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解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增加基层政府雇员,依托乡镇场街道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强化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切实提升自然资源基层治理水平。
第二节 着重加强法治建设
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发挥整体功能,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合力打造“大监管”“大执法”格局,在执法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转变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执法手段,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强化法治思维,敢于担当,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执法重点,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执法反馈功能,推进制度设计和管理改革,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层级合理的自然资源权责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落实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健全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落实市自然资源局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落实“田长制”,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
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增强自然资源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做好“国家宪法日”“地球日”“土地日”宣传,大力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自然资源法律素质,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干部的使用交流,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关心离退休干部。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队伍为重点,加强自然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机制,提升广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壮大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队伍,完善自然资源科技人才遴选和培养机制,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继续实施自然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提高土地、矿产、地质、测绘等科技队伍素质,培养自然资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管理科学、科普、信息技术等科技人才。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智库人才、紧缺人才、实用人才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自然资源人才培养支持、评价发现、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自然资源系统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形成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落地。加强领导,将重要指标、主要任务、改革要求逐项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抓紧编制矿产资源、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调整完善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和实施力度,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立项、资金筹措、风险评估、过程监管等,确保重大工程取得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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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专栏
为保障我市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实施国土综合整治、节约集约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保障工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等重大工程,全力推进“十四五”自然资源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土地整治,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并与旱地改水田相结合,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可持续的国土空间,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土地整治重点项目确定的原则,与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规划相协调,在充分考虑资金总量、规划目标及现行政策之间的相互约束关系的条件下,“十四五”时期内将实施2个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一)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
整合力量,全面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省下达我市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整治后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设施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耕地质量提升1个等级。
(二)垦造水田项目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补充优质耕地,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规划期内启动实施一批垦造水田项目,以垦造水田新增水田指标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通过补充耕地和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工矿废弃地整治项目
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整治力度,将复垦后的土地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恢复生态环境,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耕地开垦项目
“十四五”规划期内,耕地开垦项目计划实施10个、项目总规模600公顷(9000亩),同时,可补充耕地600公顷(9000亩)。项目主要分布在广太镇、南溪镇和赤岗镇等。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充分挖掘闲置和低效建设城乡用地利用潜力,不断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和投资强度审核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中批后监管,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办法和途径,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政府节约集约用地绩效考核,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多种节地模式。
积极盘活批而未用存量建设用地。“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对各类存量土地抓紧清理、盘活利用,特别是对仍然在开发商手中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处置。通过限期开发、改变用途、调整使用等方式全面盘活批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资源,加快已批土地的征收、供地,引导新上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减轻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通过开展土地置换工作,将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者零星分散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进行置换,充分利用国家给予我省的土地扶持政策,对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通过地类置换、权属置换等方式促进盘活。
全面查清我市已核发土地权属证书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底数,对确认为闲置土地的,依法依规彻底处置到位;对低效利用的国有建设用地,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盘活增效,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切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环境调查、监测,进一步掌握地质环境现状,推进地质环境治理,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在现有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地质条件调查,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岩土体结构条件,阐明其发育、分布规律及形成机理,评价和预测其发展趋势。了解已发生地质灾害点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评价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危害性。
1.全面完成我市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2.开展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根据揭阳市和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在城市建设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
3.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面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问题类型、规模和危害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动态监测体系。
4.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期内,继续开展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完善监测网络系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及恶化。建立健全雨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抢险救灾指挥应急体系,完善抢险交通设施,达到准确预报、合理决策。加强河道、水库、堤防、闸坝、泵站等防洪设施建设,定期检查各种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加强城镇内河和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整治积水易涝区域,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要险段巡查。
按照均衡布局与重点防护相结合的原则,构建水陆空立体消防布局,完善消防站、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救援设备、消防通道、消防通讯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培养建立现代化的消防应急队伍,全面提高消防应急救灾能力。
加强救灾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备灾物资储备能力,切实加强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进一步提高电力、能源、给水、排水、消防等生命线系统安全水平,规划建设城乡公共避难场所体系。
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是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并设置警示牌。加强地震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地震灾害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提高防震减灾科技创新能力。
(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捕捉地质环境条件变化信息,适时发出防灾减灾警示信息,为避险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关键性依据。
建立市、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和户五级组成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调查发现的主要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安排群策群防员对地质灾害前兆和动态进行宏观巡查和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卷尺、钢钉、油漆、简易手持GPS、手持监测数据发射器、手提扩音器、报警铜锣、手电筒、雨衣、雨靴、记录本等基本设备。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教育200人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技术培训1次。
完善地震监测预警体系。优化地震监测站网,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构建抗震救灾联动指挥平台。组织常态化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新技术与防震减灾业务的融合和应用等。
加强地下水监测。完善全市地下水监测系统,制定相应制度,严格控制下架山镇、军埠镇等地下水开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防治过量开采和污染。
四、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十四五”期间,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严格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谋划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民生工程的用地供应,依法出让土地。重点保障民生、重点项目土地供应。拟规划工程项目应符合《揭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管控要求,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城镇建设用地保障
“十四五”期间,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占陇镇、洪阳镇、普侨镇等地的城镇发展用地。集中力量加快优势重点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集聚增效,重点保障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用地,推动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小镇等的建设。制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引导政策,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提高城镇外延扩张用地的成本,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城镇用地内部挖潜。
(二)乡村建设用地保障
按照《普宁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6大乡村风貌片区为统筹,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差异化规划,重点建设51个特色精品村,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引导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在用地指标和用地报批上依法依规提供支持。
(三)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按照“统筹布局、互联互通、环境友好、适度超前”的原则,以路网、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五网”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加强城市交通枢纽、高速铁路、快速路网布局建设,提高城市快速通达能力。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推进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建设,加快连通揭西与汕头的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两横两纵”快速路网,建设区域化快速通道网络,加快揭普惠快速通道建设,支撑市域各片区发展。
加快推进北部中心水厂和市区、梅塘镇镇区、广太镇镇区、赤岗镇镇区、梅林镇镇区、船埔镇镇区、高埔镇镇区、云落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等建设。继续完善邮政、电信通讯、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及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城镇和农村地区水网建设,建设中心城区及重要镇区应急备用水源,通过城镇管网延伸、新建、升级等方式,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镇和农村地区自来水普及率。到2025年底前,确保市内全部农村饮水安全,城镇供水普及率达95%,争取在“十四五”期间从根本上解决全市村庄的农业生产用水问题。
五、自然资源信息化工程
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空间规划信息协同管理平台及国土空间监测评估预警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化支撑水平和能力。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和交换,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使查询更便利、信息更全面,切实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二)空间规划信息协同管理平台
强化自然资源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的空间规划信息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与各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和管理联动。
(三)国土空间监测评估预警平台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国土环境资源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土地监管系统、矿产监管系统、水文地质监管系统、地质环境监管系统、森林环境监管系统、执法过程监督系统、集体所有权土地产权管理系统、基于空间遥感的空间资源动态监控系统、空间资源“一张图”。
附件2
重大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