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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8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普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1

(一)基础现状··································

1

(二)形势与挑战································

4

二、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发展目标··································

8

三、主要任务········································

9

(一)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9

(二)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14

(三)持续推进健康普宁建设······················

17

(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3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6

(六)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28

(七)完善健康优先发展保障体系··················

29

四、保障措施········································

32

(一)强化组织领导······························

32

(二)强化有效投入······························

32

(三)强化规划执行······························

32

(四)强化宣传引导······························

33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辉煌的第一个五年,是揭阳市实现前两年强基础、后三年快发展的重要阶段,是我市在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商贾名城、创新之城”的关键五年,也是大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打造健康普宁的重要机遇期和改革攻坚期。根据《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健康普宁建设为引领,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医疗卫生体系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

  ——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8.4岁,较2015年增长1.64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5.53/10万、2.65‰、3.15‰,较2015年分别下降6.61/10万、0.41‰、0.57‰。

  ——医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925个,其中:医院1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9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个、其他卫生机构2个。与2019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45个。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8326张,其中:医院5932张(含民营医院)、卫生院179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6张、妇幼保健机构278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40张。与2019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床位增加582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1116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00人、注册护士4118人,医护比0.94:1,其他在岗职工3143人。与2019年相比,全市在岗职工增加56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增加90人,较2019年上升2.4%;注册护士增加387人,较2019年上升10%;其他在岗职工增加90人,较2019年上升2.9%。投入超12亿元全面改造升级卫生基础设施,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市中医医院急诊门诊楼和医技药剂楼建成使用,市中医医院、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急救(120)服务中心等一批公共服务场所顺利搬迁,完成2家中心卫生院升级、13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509个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完善疫苗接种管理体系,建设市疾控中心冷链配送系统,完成26家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

  ——卫生强市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市人民医院成为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名单的2家县级医院之一。市中医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270369人次,较2015年增长35.6%;全市医疗机构县域内住院率91.0%,较2015年增长7.1%。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医共体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分别牵头成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市医疗保障局起草制订了《普宁市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草案)》。建立覆盖市、镇二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实现与省远程医疗平台的对接。全市同级公立医院之间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阳光用药、合理用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综合性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城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2020年,全市94.19%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2020年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是否

达标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8

78.4岁

婴儿死亡率(‰)

≤3

2.6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

3.15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0

5.53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99.68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2.81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3.61

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

100

100

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完成率(%)

100

10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管理率(%)

≥90

93.4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80

60.1

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90

99.8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96.26

  (二)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将进入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特别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会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挑战。进入新发展时期,“两个大局”深度联动构成卫生健康发展环境的主基调;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对健康服务供给提出了新需求;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两个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双区驱动效应”加快释放,“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提出了新要求;推进健康普宁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同时,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带来了新机遇。

  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

  ——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短缺。由于历史原因、财政投入和人事政策等因素影响,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面临人员不足、人才断层、留不住、引不进等问题。截至2020年底,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8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93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4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1.83人,尚未达到“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市卫生系统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仅占8.46%,研究生学历仅占3.35%,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21.2%,主要集中在市直医院,基层人才力量薄弱。2020年计划招聘各类卫生技术人才530名,实际仅招录249人,人才引进存在较大困难。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存在明显短板。市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投入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缺乏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发展的方式比较单一,医防融合效果不明显。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8326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仅3.91张,距离“十三五”规划初期制定的目标9247-11889张和4.2-5.4张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病床使用率来看,截至2020年,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仅为72.1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差异大,超过半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在50%以下,甚至低至12%。大型医院仍然是居民就诊的第一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有待提高。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需加快推进。目前,市域内未建成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网络,仅有基于基层基本公卫网组网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全民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尚未启动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网络尚未能互联互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费用大部分由各机构自筹解决,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强,直接影响“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进度。公共卫生信息共享平台不完善,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利用率不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以保障人民健康利益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强基创优建高地为抓手,全面建设健康普宁,为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优先、生命至上。把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供给和服务水平,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着力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卫生健康服务。将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医防融合、防治结合,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共建共享健康普宁。

  2.坚持党政领导、多元共建。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成为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行动者,形成大卫生大健康建设格局。

  3.坚持系统观念、价值导向。强化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系统联动,更加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更加注重强基础和发展,实现发展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风险。主动做好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的准备,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改革和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和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有力应对和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风险,不断筑牢院感防控“底线”、医疗安全“红线”、生物安全“防线”,筑牢全市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5.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强化数字转型赋能,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普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医疗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

  ——建设健康城市,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形成共建共享社会氛围。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

  ——建设安全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明显改善,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得到积极治理,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建设卫生强市,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创新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模式,辖区居民能够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居民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经过“十四五”固本强基、“十五五”攻坚突破、“十六五”决战决胜,到2035年,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中医药实现传承创新发展,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十四五”规划主要工作指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

指标

性质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78.4

>79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5.53

<8

预期性

3

婴儿死亡率

2.65

<3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15

<4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53

<11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7.5

25

预期性

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4.8

<20

预期性

8

千人口献血率

10

持续提升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9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3.91

4.8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83

1.92

预期性

其中: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39

0.62

预期性

11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93

2.6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15

0.23

预期性

12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1.83

力争3.0

预期性

14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45

增长30%

预期性

15

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

力争2.0

预期性

16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0.5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0

≥60

预期性

18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防噪音耳塞

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

——

≥80

预期性

健康

保障

19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34.84

25左右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1.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

  构建以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哨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职能清晰、机制顺畅、上下协同、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国家、省和揭阳市部署,推进疾控机构体制改革。从行政架构上提升疾控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加强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精神卫生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与现代化疾控体系相适应的运行保障机制,多措并举激发机构活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决策管理、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疫苗冷链系统和各类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化水平。

  2.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指挥体系。设置常态化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常设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健全联防联控运行规则,明确政府和部门指挥响应标准。建立健全全市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会商研判制度,加强与周边城市群及主要通关口岸合作。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机制,实行卫生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健全常态化演练机制,定期开展跨地区、多部门、多模式的卫生应急处置演练。

  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以及与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重点传染病、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进一步落实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切实发挥“三人小组”的健康监测作用。强化医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报告工作。强化闭环管理人员、两点一线人员、隔离管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入境物资检测消毒监管,强化农村和社区网格化防控,严格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有序接种工作。建立核酸检测机构、医院与疾控中心的快速沟通机制。建立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紧急医学救援类综合队伍,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合理确定医疗卫生部门储备规模。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和应急征调机制,征调储备符合标准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每年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健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机制。统筹全市公共卫生相关资源,制定完善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框架协议,提升重大疫情处置、检验检测、消毒、病媒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能力。

  3.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健全重大疫情救治网络,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以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为骨干,发热门诊、发热诊室为哨点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根据需求预测以及相关标准要求配置人、财、物及管理平台等软硬件。整合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在建),组建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建立分级救治目录、分层救治渠道和分流救治流程。扩大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定点收治医院的传染病区集中收治容量,新建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普宁华侨医院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医院规范化可转换传染病区建设及相关配套。加强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综合学科、感染病科和重症救治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强化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规划设置方舱医院,确保具备快速转运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到2022年,我市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所需的救治能力。

  4.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科室,明确1名副院长专职负责统筹协调本院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干预和处置机制。持续推进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预警、哨点监测作用,建立健全发热患者闭环转运流程。发展精准化健康管理服务。以癌症、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慢阻肺等疾病为重点,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感受度。鼓励公立医院整合健康管理资源,推动院内体检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型。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服务融合、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病原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和病原实验室监测机制。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条件成熟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人员交流任职机制。

  5.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工作水平,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技术指导责任、管理主体责任。推进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优化完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机制,提升备案质量。规范实验活动管理,加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菌(毒)种、样本的监管。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的监管机制,规范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查。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意识教育,严格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增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制定生物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演练质量和实战水平。

专栏1  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普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500人份以上的单日核酸检测能力要求。建立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加强和完善装备配置。支持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广东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等培训项目。2.建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普宁市精神卫生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机构,着力加强妇幼保健、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配齐基本医疗设备,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和“云上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揭阳市中心血站普宁血站。3.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服务体系提升工程。推进市人民医院规范化可转化传染病区建设,规划传染病床位45张,ICU病床34张,配置呼吸机、负压担架和负压救护车等必要医疗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建设普宁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规划设置传染病床位200张、ICU病床4张。4.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计划。指定普宁明华体育馆作为我市方舱医院备用场所,做好方舱医院改造、设备配置、人员调配预案。

  (二)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1.强化市级医院市域龙头地位

  全力推进市级医院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并建强普宁华侨医院和市中医医院,组建两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我市打造为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能力辐射周边区域。支持市人民医院加大力度引进培养人才和购买配置设备,集聚资源全力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完成高水平医院绩效目标。普宁华侨医院对标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发挥医共体龙头医院辐射作用。发挥市中医医院区域中医龙头作用,指导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守正创新,协助完成创建全国中医药基层先进县(区)工作。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争创三级妇幼保健院。以全面质量管理、发挥人才优势、提升技术水平、补齐专科短板为核心,实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工程。争取省级高水平医院对市级医院的人才和技术支持,重点支持市级龙头医院建设,补强短板专业、专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引领市域整体医疗水平提升。根据区域内不同医院的规模和功能定位,确定每个医院的重点学科及其发展方向,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全市医院积极创建省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完善全市急救网络,强化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危重急症救治能力,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2.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提档升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建立人员编制定期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常规手术、传染病筛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固筑牢基层“双网底”功能。遴选洪阳镇中心卫生院等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为区域医防融合中心,充分发挥区域医防融合中心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以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重点疾病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扩大服务获益面。探索联合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患者治疗以及冠心病、脑卒中等疾病的社区预防、健康教育和康复。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力量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便利签约服务形式,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并做实服务内容。鼓励二三级医院高年资专科医生和退休返聘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团队进机关、企业、学校。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方面的优惠政策。

  3.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改进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网络,发挥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卫生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促进质量持续改进。规范诊疗行为,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严控院内感染。以规范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院前急救一体化管理,提升120急救指挥中心能力。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规范管理。

  推进医疗服务优质化。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活动和“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就诊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推进预约诊疗、远程会诊,推行日间手术、检查检验结果市域内互认,丰富便民措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

专栏2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项目

1.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争创多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打造肿瘤防治中心、心血管中心、脑病中心、消化病中心、眼科中心、呼吸中心、重症医学中心等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普宁华侨医院原址升级改造项目,打造重症医学科、骨科、消化内科、肿瘤外科等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打造骨伤科、脑病科、康复科、针灸科、儿科等专科类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打造新生儿科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打造皮肤科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全市至少1个公立医院入选全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百县”工程。到2022年,建设医院达到县(市、区)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推荐标准。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加强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力争全市至少1个医共体达到省级以奖代补奖励标准。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及医疗设备改善工作。为政府办村卫生站(室)配备健康监测设备。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推进卫生健康适宜技术下基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轮训计划,加强医养结合、社区护理、康复病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

  (三)持续推进健康普宁建设

  1.优化健康普宁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健康普宁行动推进委员会组织架构,制定落实健康普宁行动方案。完善健康普宁监测评估和考核体系,每年评估工作推进情况,强化健康普宁考核的导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市、街道、社区三级爱国卫生队伍,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爱国卫生月”活动、冬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巩固拓展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现“到2025年底,全市省卫生镇覆盖率达到50%以上,省卫生村全覆盖”的目标。积极创建健康促进县。大力培育“健康细胞”建设示范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农村内河污染整治和绿道建设,抓好农村厕所革命、雨污分流等后续管护,巩固拓展干净整洁村全覆盖成果。扩大垃圾分类试点。加强控烟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党政机关、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的目标,并持续保持建设成果。强化基层病媒生物防制力量,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健康管理。加强市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2.优化重大疾病防治策略

  加强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完善全市艾滋病防治监测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随访和综合干预。落实将艾滋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内容。最大限度发现、治疗和管理感染者,遏制性传播上升势头。完善结核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提高“防、诊、治、管、教”相结合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和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力度,推进肺结核患者全程随诊管理。强化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加强麻风病症状监测和流动人口麻风病例筛查。健全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提升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保持消除疟疾、碘缺乏病和饮水型氟中毒危害。落实寄生虫病诊断实验室网络建设,健全寄生虫病监测系统。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慢阻肺及癌症等慢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实施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开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置、社会实践、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和防护设施建设,预防和减少意外伤害。

  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持续加强精神卫生医疗资源配置,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00%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和规律服药率,最大限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康复体系。推进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注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强化监测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拓展监测项目。到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病例监测报告医院覆盖到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

  3.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完善托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减轻生育、养育子女家庭负担。推进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和配偶陪产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及必要的便利条件。加强人口统计和监测工作。根据人口政策调整,重点掌握全市人口出生、死亡、流动迁移等信息,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覆盖率、准确率和及时率,突出预警职能。拓展人口监测数据应用,使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对平衡。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逐步构建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关怀长效机制。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统筹推进城乡托育发展。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依托基层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社会化照护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实施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在促进妇幼保健中的价廉、效优作用。规范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到202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0%。扩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覆盖面,推动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落实适龄女生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低重型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的发生率。进一步完善“两检同做、两证同登、三中心合一”服务模式。强化母婴保健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心理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等综合防控,逐步实施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

  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和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实施职业健康“黑名单”管理。完善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供给和质量控制。以市疾控中心为主干,建设职业病监测预警体系。依托普宁华侨医院承担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参照国家推荐标准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信息平台融入全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数据信息。

  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诊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市属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市中医医院老年康复医疗中心争取建成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老年康复医疗中心。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能够满足城乡老年人全周期、梯度式长期照护需求和实现居家、就近享受服务的长期照护模式。在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促进发展多层次安宁疗护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深度融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进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加快推动灰寨村幸福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增加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积极探索中医药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在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推行中医药保健和康复服务。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市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促进残疾人健康。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全面的眼健康。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加强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对残疾优抚对象优先推进。落实《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中规定的对残疾人的医疗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支持残疾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支持医疗、康复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与残疾人扶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5%。

专栏3  生命全周期健康保障工程

1.一老一小照护服务项目。开展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2.0个。全市至少建成1家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到2025年,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85%以上。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从规划、征地、建设等多方面支持市中医医院老年康复医疗中心建设。2.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谋划普宁明华体育馆升级改造工程,推动普宁市体育中心选址和规划。

  (四)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做实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县域医共体为平台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按照“一体两翼五支撑”要求,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全面推进二个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全方位带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才队伍稳步提升。医共体通过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例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提供同质化服务。医共体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严格落实自身功能定位,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支持探索医共体升级建设成为数字健康联合体,实现医共体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捷医疗卫生服务。“十四五”期间,县域就诊率维持在90%以上。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推进医学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3.强化“三医联动”和系统集成改革

  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相互协同。落实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争取医保支持,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门诊异地就医和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水平,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按要求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和合理用药,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促进科学合理用药。鼓励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将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病人实施基本药物免费或定额付费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加强罕见病治疗药品等供应保障。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推进传染病治疗短缺药品供应保障。

  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健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

  4.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完善落实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能力共建、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推进综合监管绩效评价、督察追责相关制度。加强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产业新业态与新模式监管。加强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依法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加快医疗卫生行业智慧化监管。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建立体现传承创新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支持市中医医院组建专科联盟。鼓励综合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室。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再提升工程,鼓励中医师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多点执业,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达到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0%。立足编制隶属关系,按省部署探索中医药人员“县管镇用”。支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择优招收基层中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全覆盖。鼓励支持市中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管理机构设置,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2.丰富中医药服务内涵

  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大特色中医“治未病”方案推广应用力度,推广应用规范化标准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将中医药“治未病”技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每个家庭医生团队必须配备不少于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以省名老中医和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为领军人物,打造省级中医药重点(特色)专科。通过竞争性择优扶强,培育一批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促进中西医结合。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组建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中医药参与重大疑难疾病诊疗的具体环节和施治办法。加强市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加强骨伤、针灸、康复、中医脾胃、治未病、儿科、妇科等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高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水平,落实中医康复技术规范化与标准化要求,推动传统武术、体育健身与中医药保健康复深度融合。发挥中医药在疫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强化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支撑,探索推动“互联网+中医药”“人工智能+中医服务”“智慧中药房”等新型服务模式。

  3.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探索对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和中医药服务的倾斜鼓励政策。积极挖掘收集、整理传承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推动全国基层名老中医、省名中医和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能力建设并致力推动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推动中医妇科、针灸、脾胃科、骨伤、儿科等学术流派发展。加快热敏灸产业发展,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提升中药产业水平。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进农村、社区、家庭、机关、校园、企业等“六进”活动,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营造“学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六)大力发展健康产业

  1.促进社会办医品牌化发展

  结合我市“东进、北拓、南联、西优、中调”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以及打造“一城三区三片”发展格局,鼓励社会办医在医疗资源稀缺区域高质量、专科化、品牌化发展。支持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连锁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名医工作室、名中医馆、医生集团、家庭医生集团等医疗健康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医学检验、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以及集医药、医疗、商业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业集团。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2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

  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实行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第三方配送。推动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聚焦发展医药、医疗器械、医疗用品、保健品、健康食品、健康养生为主导,汇集医疗、传统保健、健康管理等要素的大健康产业园。发展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保健以及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养生养老,康复护理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险服务,加快发展体外诊断、健康穿戴装备、康复辅助器具、新型智能康复系统等相关产业配套。

专栏4  健康产业项目

支持康美中药城做大做强,谋划建设普宁市生命科学产业园(首期),发挥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引入深圳市沁康科技有限公司,争取汕头大学医学院分院项目落地,做强温泉康养、生态旅游产业,盘活原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园土地,建设康养社区、康养酒店,连片打造高品质康养示范区,着力打造粤东生命科学与生态康养示范区。

  (七)完善健康优先发展保障体系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引进。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增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通过柔性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加强高层次和骨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持续做好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以及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及规范化培训工作。推动开展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以及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工作。积极争取省“名医带教”工程和“首席专家下基层”等人才能力提升项目支持。简化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手续,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产科、精神卫生、卫生管理、老年医学、心理、急诊医学、麻醉、影像医学、实验室检验检测等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养老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

  促进卫生健康人才职业发展。全面推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健全医院院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落实上级关于卫生防疫人员津贴和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的政策。落实突出贡献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专业能力培训项目。实施职称评价制度改革。推进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工程,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

  2.发展数字卫生健康

  加快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整合健康医疗信息资源,加快推进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全员人口数据的融合共享,探索实现健康大数据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全面应用于决策支持、医疗监管、疾病预测和精准返工。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到2025年,所有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三级医院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争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

  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进一步发挥“云大物移智”和5G新技术新方法在智慧医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智慧服务、智慧公卫、智慧医疗、智慧护理、智慧管理,提升医院治理现代化水平。逐步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创新护理新业态。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加快基层中医药资源共享和均衡发展。依法依规加快对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平台,开展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药品配送等服务,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服务。

  加强信息标准化和网络安全防护建设。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产品、服务流程标准化,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完善标准应用管理机制,推动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安全技术应用,提升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坚持对标规划建设,从源头落实数据标准,加强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保障数据质量,确保健康医疗数据的合法、真实、有效、可用。

  3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评估和清理。加强依法治理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向社会宣传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

专栏5  卫生健康保障体系工程

1.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紧缺人才引进培养计划。持续加强“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博士30-50名,硕士150-200名,本科及专科900-1000名,高级职称医护人员300-350名,学科带头人10-20名。实施“名师高徒”计划。开展“乡镇街道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选拔工作。实施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2)“医共体自主招聘”计划。增加医共体编制,探索医共体自主招聘大学本科人才,自主招聘人员经培训后在总院和乡镇卫生院轮动或定编。

(3)实施银龄工程。充分利用退休专家的知识力量,一是面向全国招聘具备高级职称的退休专家到公立医院作为学科带头人,全职指导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并签订服务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二是允许返聘具有执业(助理)资格的退休医生继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4)中医药人才引育工程。按要求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等项目,鼓励中医专家参加省、揭阳市级“名中医”评选。

2.智慧健康建设工程

在市属医院普遍开展以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到2025年,所有市属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达到4级及以上。建设智慧公卫工程,提高公共卫生早期预警能力,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化健康教育支撑工程,借助信息化技术联动健康档案平台,实现个性化、智能化健康教育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合理推进规划实施,细化分解任务,扎实加以推进。

  (二)强化有效投入

  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加强对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完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强化规划执行

  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制定年度执行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的牵引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带动规划整体实施。建立规划执行闭环管理机制,完善重点医疗资源配置合规性审查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年度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刚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营造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多样化的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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