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2022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编制《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保障全市人民生存和发展,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规划》主要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揭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主要涵盖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领域,主要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保障和改善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教育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三大短板,实现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顺利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广东省教育强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截至2020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幼儿在园人数比例达50%,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在园人数比例达80%;完成321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薄”任务,完善农村学校布局,整合12所以上“麻雀学校”,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改扩建和中小学厕所升级改造,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首期工程投入使用,全市共优化(含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28000个;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市一级以上学校。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二、卫生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持续加强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全面升级改造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健康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构建30分钟乡村医疗健康服务圈;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医共体建设等医疗卫生重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市中医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急诊门诊楼、医技药剂楼及配套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洪阳镇、占陇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村卫生站建设工程即将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底,五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超12亿元,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到925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8100张、每千人口床位数3.8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11272人、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1.8人和1.9人,每万人全科医生达到1.6人。
三、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充分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城镇新增就业4.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全市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全市投入366.47万元资金进行职业技能提升,5839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组织38家企业、2432名职工开展线上适岗培训,投入205.608万元、组织2059人次进行适岗培训;培训潮菜师傅424人,完成年度任务94.22%;培训“南粤家政”908人次,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广东省文化强省战略,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开展各类文化志愿活动,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晚会、演出、展览、讲座等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加强人民思想道德建设。“十三五”以来,市委宣传部牵头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市相关部门牵头举办四届梅花旅游文化节、第六届市运会、普宁英歌(民俗)文化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市文化馆开展200余场次文艺小分队送戏下乡活动。全市街道体育健身园、社区体育公园、村级健身路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目标。
五、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20年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873人,符合参保条件4607人,已落实参保4607人,参保率100%;已落实政府代缴费4607人,缴费率100%;符合领取待遇条件4091人,已落实领取待遇4091人,待遇领取率100%。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9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4.94万人,100%完成揭阳市下达的任务。
六、社会服务筑牢民生底线。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在做好脱贫攻坚、健全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牢筑民生底线。截至2020年底,为全市5241户10903人(含普侨镇18户18人)精准扶贫对象建立清单式台账,实施差异化服务;为全市9833户城乡低保对象、4058名特困人员、733名孤困儿童累计发放16016.65万元,各类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全面提高。
七、重点人群服务着力优化。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着力提高孤儿与留守儿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服务能力。落实孤儿与留守儿童政策,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推动“关爱残疾儿童基金会”挂牌运作,举办社会福利中心特教班。全市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并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按比例安置等方式。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表现,扎实推进普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全市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素质全面提升,接受教育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各项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住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住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实施住房保障建设工程,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建立符合普宁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住户的后期退出管理,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16216.38万元用于建设普宁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首期)。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虽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规模,但部分领域的资源规模仍无法完全满足全市居民的基本需求。公共教育资源存在短板。部分城区的住宅小区没有落实配套建设幼儿园;部分农村学校存在功能室、教学设备和运动场地配置不足等问题;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不足。面向社会的公办养老床位较为紧缺。全市社会福利院及养老设施能向社会提供的公办养老床位比较少,部分镇街没有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欠缺。普宁市还未建成奥体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美术馆、音乐厅等大型文体设施,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文体服务需求,与珠三角区县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够高。
“十三五”期间,普宁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虽得到较大提升,但部分领域的服务质量仍不够完善,无法满足居民对高品质服务的需求。“三医”联动程度不高。全市医疗保险杠杆作用未充分发挥,医疗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趋利倾向,大处方、大检查现象仍时有发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际运营效果不佳。全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较少,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营运压力,有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师、康复师和护工,人员配备缺口比较大。残疾人服务有待优化。全市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揭阳市社会平均水平还尚存差距;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还存在偏见;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公交线网结构仍处于发展雏形,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交行业发展不成熟。
三、基本公共服务人才问题凸显。
随着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事业的不断发展,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等问题日益凸显。特色课程和部分学段教师紧缺。部分中小学校的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特色学科的教师欠缺,存在教师兼任多门学科现象;公办幼儿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均存在在编教师不足、专业教师不足等问题。医疗卫生人员数量不足。2020年,全市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千人注册护士数等与揭阳市区、汕头市区存在一定差距,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基层民政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全市大部分的乡镇社事办仅有3—4名民政工作人员,为保障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各社事办最多仅能安排一名民政专职人员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人才政策有待完善。全市在医疗、金融、留学归国创业等领域的人才引进工作不够重视;人才安居住房配套设施、医疗等服务资源的供给较为薄弱;人才培育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培育目标和详细的培育措施。
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资金紧缺。
随着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各服务领域对资金的保障需求也进一步扩大,在有限的财力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紧缺程度进一步加剧。就业创业工作财政投入不足。普宁市的就业创业工作基本靠省、揭阳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维持,但专项资金数额呈现“大小年”特点,在“小年”时,全市的就业创业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人均民生财政支出标准较低,多元投入体制机制尚需完善。普宁市人口基数大,民生事业发展资金来源单一,仍然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幅度的差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偏低,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困难重重。普宁市养老保险参保率距离“十三五”时期规划的目标差距较大,全市以私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大多是加工企业,创新型、品牌型企业较少,吸纳就业容量小而散,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参保意识不够强,同时当前实体经济不振导致企业经营环境未有根本改善,工业增长缺乏后劲,第三产业增长缓慢,劳动密集型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对参保扩面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一、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新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经济发展面临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挑战,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对社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既给基本公共服务结构调整、方式转变带来新的资金压力,也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策创新、管理优化、效率改善以及增强对转型发展的支撑能力提出新的挑战。
二、多重国家战略叠加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新机遇。
“十四五”期间,国家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区域经济布局和政策导向出现新的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将更多地集聚人口和要素资源,“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格局基本成型,国内各区域间要素资源竞争将更加激烈。应立足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打通陆海空间区域,使要素流动更为便捷、平台效应更加突出,有利于承载更多国家、省级公共资源,统筹利用市内市外各种社会资源,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新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适度扩大供给总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从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转变,不断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丰富公共产品供给、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创新服务提供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实现更有质量、更具效率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四、“双区”驱动战略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出高要求。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我国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双区”驱动为普宁市携手港澳和广州、深圳等湾区城市、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承接“双区建设”辐射提供了契机。普宁市作为广东东翼沿海城市之一,应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奋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强化职业教育体系,为充分对接深圳、广州的产业转移培育优秀技能人才。伴随着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湾区人才将涌入普宁生活和工作,全市亟需构建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对外来企业和人才的吸引力。
五、经济发展新形势为基本公共服务带来机遇和挑战。
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着相互促进作用。一方面,经济是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基础,经济的快速增长能够为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另一方面,部分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将转变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已明显变化,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平稳发展阶段,加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利用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机遇拉动消费和投资,在保障民生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是普宁市在“十四五”期间面临的重要发展形势之一。
六、新时代人口结构变化影响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
人口结构与基本公共服务之间关系密切,人口结构的变动将会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出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普宁市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截至2020年,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29万人,占全部户籍人口的11.6%,普宁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十四五”期间,普宁市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因此,普宁亟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省、揭阳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人口与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在确保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的基础上,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加快构建城乡一体、较为完备、可持续、均等化的更高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市民对高质量、高层次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加快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打造充满活力的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基本、广覆盖。立足市情和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科学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动态调整保障标准,不断健全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服务标准差距,让城乡居民公平共享发展成果。
——全统筹、促均等。统筹城乡、区域、群体等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促进公共服务公平、普惠和便捷可及。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加强对农村、薄弱领域、基层社区和重点人群的倾斜和保障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主要领域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促进城乡区域领域人群协调、均等发展。
——强改革、活供给。改革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监管模式和投入方式,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形式,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转化应用,丰富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促进公共服务供需信息的互联互通,增强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智慧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主要围绕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社会保障服务、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人口发展等领域,构建与省、揭阳市制度相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规范标准和实施机制,形成与省、揭阳市相匹配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补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质均衡,努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活力城市。
——供给规模有效扩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府投入保障有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供给机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和优质资源规模明显增加。
——资源配置趋于平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平、方便可及,面向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稳步提高。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供给方式更加多元。统筹协调、运行高效、多元供给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趋于合理,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市场化手段不断丰富,供给方式创新智能,人民群众公共服务获得感更强。
——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建立,绩效评估、运行监测和督查机制更加健全,服务规范全面确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
——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从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出发,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兜底网”更密更牢,城乡居民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展望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汕潮揭都市圈“重要窗口”的幸福板块,实现幼有善育、劳有厚得、病有良医、学有优教、老有颐养、弱有众扶、住有优居,高品质公共服务产品广泛享受,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广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表1 “十四五”期间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标体系
第四节 服务清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制定具体职能管理标准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将群众最关注的优孕优生、婴幼儿照护、养老、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重点,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各领域具体服务项目及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以及支出责任、主责单位等,建立服务项目和标准常态化、动态化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反馈和评估机制,构建普宁市保障全体居民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
表2 “十四五”期间普宁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标体系
第三章 基本公共教育重点任务
第一节 高水平办好学前教育
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模。
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需求预测,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充分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通过租赁、租借以及划转等形式,加快推进一批高质量公办幼儿园建设,摆脱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的局面。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8%以上。
二、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惠水平。
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以及教研指导等方式,引导更多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教育,确保全市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能够得到较好满足。到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支持开展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行动,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以减免保教费。
第二节 高标准发展义务教育
一、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进一步加大全市城镇学校改扩建、新建力度,增强城镇新增人口集聚区的教育服务能力。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公共服务完备以及生源有保障的乡镇或较大行政村设置寄宿制学校,有效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到202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
二、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
积极采取强校带弱校、强校联弱校、成立片区办学联合体等形式,引导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以强校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强化“控辍保学”力度,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力争到2025年,全市基本构建起创新、开放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教育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
三、加快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在全市中小学校的应用,提高全市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养面向数字化时代的人才。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普宁市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工作,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示范项目。
第三节 高质量发展高中教育
一、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全面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根据办学标准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校舍和附属设施,扩大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覆盖面。到202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问题。
二、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
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高品质发展,构建标杆带动、特色纷呈、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优质多样教育的需求,形成学校发展与人才成长立体化、多样化、特色化格局。到2025年,特色高中基本建成1—2项在市内外有影响力的特色项目、1所行业性特色高校生源基地。基本建成一支特色师资人才队伍。
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
实施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学生生涯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为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在2022年前,全市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和英语听说考试设备。
第四节 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一、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加快中职学校布局结构优化、资源融合提升,做强做优我市中职、高职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大职业院校宣传和招生力度,紧盯就业率,精准设置学科专业,积极对接产业、企业新需求,推动校企共建重点专业、区域综合性产教融合高水平公共实训中心或实训基地建设,探索技校、职校集团建设模式,推进实体化运作,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双精准”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快发展本科教育。
建设一所普通大学,推进普宁高等教育发展,在“十四五”期间谋划筹建1所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中医药、纺织服装、电子商务等专业,为普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本科层次人才,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实施潮汕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进一步强化创业教育,擦亮电子商务创业教育的特色,大力推进“升本”工程建设。
第五节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进一步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加快推进市福利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快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到2025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8%以上。
二、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推动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实施学前教育。
第六节 推动德育思政工作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各环节,贯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坚持“五育并举”,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学生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内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把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学校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在校生的违法犯罪率控制为零。
第七节 打造新时代教师队伍
一、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师德优先,强化师德考核,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和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加大职业道德表现在评价考核中的权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师德行为的社会监督,落实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教师表彰制度,加大优秀教师奖励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提高教师医疗、养老、公积金、职业年金、房补、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完善教师荣誉制度,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建设教师周转宿舍或教师公寓,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机制,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三、加快实施“强师工程”。
实施优质课题成果培育计划,搭建教科研信息互动、成果共享平台,推进规划课题、精品课题、强师工程课题、名师工作室课题、小微课题有序分层研究,以精品意识规范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完善教育教学成果的孵化、培育机制。支持教师著书立说,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加强教育科研智库建设,探索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研究的合作保障与协调机制。
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积极筹划高水平公共教育建设项目,开展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高端研修、教改重点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薄弱和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一批在省、揭阳市有影响的名教师和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建立职业学校教师与企业高技能人才交流制度。健全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发展机制,夯实学生核心素养,加大特色教学、兴趣教学激励力度。
第四章 基本医疗卫生重点任务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全面提升市级医院综合能力。
全面提升普宁市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医学中心、人民医院内科大楼、精神卫生医院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服务体系提升工程,提升人民医院、华侨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谋划建设新人民医院、康养医院。
二、加强疾控能力建设。
“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新疾控中心,推动疾控中心迁址重建,落实省、揭阳市建设要求,做好慢性病预防重点工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规范预检分诊管理,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建设,提升新冠等传染病医疗救援网络快速响应、跨区域转运和救治能力,确保具备快速转化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
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经营运行信息公开,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引进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精神疾病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合理补充人员编制队伍,医疗人才数量和质量处于揭阳市前列。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在国内医学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健全改革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推进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工程。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开展“乡镇场街道卫生院优秀骨干医师”选拔工作。推进三级联动紧密型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团队,推进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鼓励二、三级医院高年资专科医生和退休返聘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
第二节 持续推进中医药强市战略
一、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四五”期间,重点推动中医院发展骨科专业,持续做大做强三甲中医医院品牌,积极申报先进中医示范县。加强中医药发展,建设中医药中转、集散地,打造康养药业。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管理能力。探索对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和中医药服务的倾斜鼓励政策。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发挥中医药的优势特色,逐步将中医“治未病”纳入社区健康医疗服务范围。
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弘扬中医药文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积极探索将互联网技术与中医健康服务相结合,将生物工程技术与中医传统的保健、医疗技术相结合,推动“智慧中医”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建设中医药研发机构,完善中医药成果转化机制,打造普宁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平台。
第三节 打造智能化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快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以信息化为手段支撑、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前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业务系统建设,普及应用电子健康码,推广应用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加快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健全全市职业病防治体系信息化建设。支持信息平台融入全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间的职业病防治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
以普宁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银行与医院合作,利用信息技术,整合医疗机构与医保、金融机构的服务资源,解决医疗流程优化、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沉淀资金增值等难题,提高群众接受医疗服务的获得感。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健康医疗领域应用,大力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
第四节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指挥体系,设置常态化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与汕潮揭都市圈及主要通关口岸合作建立区域性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普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案评估与定期修订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网络。
二、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应急能力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强化院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管理,推进院前院内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120急救指挥中心能力和卫生机构卫生服务能力,确保重点镇、片区具备1—2家可应对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第五节 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一、深入实施健康普宁行动。
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全面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防治结合,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加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防治力度。
二、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革除贫困代际传输。进一步完善“两检同做、两证同登、三中心合一”服务模式,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服务能力。支持开展0—6岁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现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快发展老年医院、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综合性医院和中医医院科室设置,着力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四、强化重点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慢性病“市—镇”两级管理机制,推进慢性病及其危险性因素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职业病监测网络。
第五章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重点任务
第一节 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
一、实施高质量就业创业工程。
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深化劳务协作和结对帮扶,积极促进急需紧缺劳动力有序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和技能扶贫,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做好就业基本情况摸查、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岗位推荐等工作。加快创业专项资金使用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促进更充分更优质就业。
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培训工程,组织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培训,推动“农村电商”工程高质量发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全市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继续发动城乡留守妇女参加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实现全市家政服务业的扩容提质。
三、加强技能培训减少结构性失业。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力度,以提高在新业态就业人员的技能,使更多劳动者掌握相关技能,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中就业创业。指导用人单位科学用工,提高岗位吸引力。指导企业多元化设置就业岗位,并针对不同岗位的要求设定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指导企业科学设定不同岗位的工资福利,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岗位的吸引力,尤其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等进行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设定。
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发展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支持力度,营造现代服务业共生关联的新就业形态宽容发展环境。加强分类规范引导,探索建立与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相适应的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支持发展共享用工,扩大社会就业空间。
五、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贯彻落实省“促进就业九条”,强化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失业保险费的稳岗返还力度,加快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加大政府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
六、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探索建立就业失业监测大数据平台,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报表制度,持续跟进研判新冠肺炎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等对全市企业用工情况和就业形势的影响,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的失业风险。
第二节 积极推动重点人群就业工作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和政府岗位引导作用,畅通毕业生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岗位等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发展空间。支持高校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育,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组织举办面向不同专业、不同行业的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互联网+招聘服务”,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
二、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
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政策,持续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跨地区有序流动并稳定生活。进一步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机制,支持稳定就业创业,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推进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效融入当地社会发展进程。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表彰,营造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强资金需求测算,细化配套政策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拓展不见面申领渠道。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引导失业人员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实施帮扶。实施就业援助行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第三节 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以上。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指导推进“企业—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实施案件分类处理,简化优化立案、庭审、送达等具体程序。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畅通仲裁“绿色通道”。
三、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构建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推动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办法、工资专户管理和保证金等源头预防欠薪制度落实落地。健全源头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能力建设,配齐配足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大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
四、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强化农民工工资协调机制,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节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引进培育高素质人才。
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强化博士和博士后培养支持力度,加快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平台的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博士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创新平台管理,为设站单位、博士博士后人才申报建站、科研、生活、安家以及日常经费资助提供优质服务。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获得相应职称待遇。
二、实施重大人才培育工程。
深入实施“潮菜师傅”工程,建立健全“潮菜师傅”标准体系,建立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标准,行业企业和院校广泛参与、共商共建共评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推进“南粤家政”工程提质扩容,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实施“乡村工匠”工程,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完善多层次评价方式。
三、扩大高水平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建设,促进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鉴定顺畅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健全技能竞赛选拔培养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和投入力度,对接省内外技能大赛竞赛标准,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技工院校(职校)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的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目标,以各类技能竞赛为载体,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
四、培育创新人才体系。
落实“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加快引进培育创新人才,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工作平台,引进培育急需紧缺的创新团队、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创新人才基地。认真落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职业教育提升、南粤工匠培养等计划和人才知识技能提升工程。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模式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科技产业园区、青年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加快集聚粤港澳大湾区领军科技人才、产业组织者。
第五节 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事业单位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等级。深化县管校聘、县管镇用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招聘,优化专项招聘机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制度,规范竞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方式,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
二、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第六章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快完善文体基础设施
一、优化基层文化服务设施。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全面推进乡镇场街道文化站提档升级,进一步确保场地、人员、资金、设施等资源充分落实到位,推进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效能提升,不断完善全市基层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揭阳市规定的最低时限。
二、完善大型文体设施布局。
加大全市“三馆一站”建设力度,满足市民对高质量文体服务的需求。按照市级标准,配套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到2025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市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250平方米,人均体育场馆面积达2.1平方米。
三、推动文化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革。
对接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主动迎接数字时代。以全市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为契机,逐步完善数字化软硬件设备,开发建设数字文化中心、数字体育中心、“一部手机游普宁”等数字系统。以全市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为示范,逐步推进全市“三馆一站一室一屋”以及虎头埔古窑址展厅、“八一”纪念馆、方方纪念馆等历史文化、红色革命场馆的数字化改革。开发建设普宁市云端非遗印象馆、云端文艺剧场、云端节庆赛事直播平台等数字系统。
第二节 构建现代文化服务体系
一、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流动共享。
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服务效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场街道文化站免费开放,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推进全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在区域内联动共享。到2025年,全市公共图书馆年流通25万人次,文化馆(站)年服务16万人次。
二、传承弘扬普宁特色文化。
做好普宁梅花旅游文化节、普宁英歌(民俗)文化节、市区春节巡游等地方特色文化节庆,组织办好“书香普宁”全民阅读、潮声潮韵文艺晚会、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广场舞展演评比等各类文化活动。做好“戏曲进社区”“戏曲进校园”“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服务下基层工作,鼓励开展潮剧演出、潮剧比赛、铁枝木偶戏演出、舞狮舞龙等活动,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三、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推进保护传承基地建设,打造非遗展演精品项目成为旅游产品。引导建设一批文旅融合示范区、旅游文创产业园,鼓励景区引入影院、剧场和书店等文化业态,提升旅游商品创意水平,打造“普宁有礼”旅游手信品牌。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品牌,保护和利用好潮惠古驿道线路普宁市路段,讲好普宁洪阳古驿道中林则徐民族英雄故事。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建设提升红色旅游景区(点),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
四、全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加快指导康美中药城、盘龙湾温泉度假村创建4A景区,指导大南山利泰农业公园、善德梅海、南溪南岩文化风景区创建3A景区。加强行业管理,继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强旅游宣传力度和引导力度,以各类媒体为载体加强宣传促销,做好全市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节 持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
一、积极弘扬全民健身文化。
进一步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促进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二、优化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布局。
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加快体育场馆建设,完善市体育馆设施设备的配套,提升体育设施配套水平和全民健身整体水平,举办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力争国家和省级体育田径运动、游泳、篮球、羽毛球、足球等项目训练基地落地普宁。加强市篮球联赛品牌建设,擦亮“广东省篮球之乡”名片。
第七章 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快社会保险建设
一、提高社会保险覆盖水平。
按照“织密网”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推动进城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而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强化考核导向和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各级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到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6.9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69万人。
二、持续完善参保缴费政策。
全面实施全省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政策,完善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代缴、缴费资助政策,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服务体系。
开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保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稳运行。探索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以个人储蓄及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待遇水平衔接政策。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四、优化医疗保险服务体系。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推动“智慧医保”发展。依托普宁市医疗保险软件平台基础,增加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报销模块,实现对民政救助对象的实时结报。全面推进普宁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进一步强化基金共济能力,优化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五、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优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的申领和发放政策,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基础功能。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确保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足额兑现补贴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资金负担,进而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现象。
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快完善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保障能力。试行单位从业的非劳动关系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妥善解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实习见习学生、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特定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
第二节 推动住房保障服务
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建设集社会养老、孤(弃)儿童养育、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为一体的普宁市民政福利园,着力构建“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民政工作体系。积极落实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源供应。谋划建设普宁市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等项目,5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80套。
二、加快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开展普宁市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推动农民公寓建设。坚持集约用地、合法依规、市场导向多渠道解决新生代住房需求。加强村庄风貌管理,注重统筹规划、连片建设。结合水道和特色建筑,重塑古村落风貌,焕发新的乡村景观价值,保留村居良好生态文化本底,进行农村住房环境再造。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完善住房货币补贴制度。
积极向省、揭阳市争取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支持力度,提高租赁货币补贴的补助标准,并通过发放租房消费券、市场租金补差等多种形式扩大货币补贴的保障覆盖面。探索实行多层次的货币补贴政策,对不同收入阶层实行差别化对待,补贴金额由家庭实际住房租金与家庭可承受租金的差额决定。
四、建立保障性住房工作联动机制。
强化各部门间住房信息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严密审批措施,落实部门联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配合,提升整体效能,为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工作提供保障,确保住房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第三节 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
一、提高社会救助待遇水平。
进一步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合理合法主动争取中央、省、揭阳市等资金补助,适当提高普宁经费支出。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落实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慈善救助及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高质量提供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重点抓好普宁市民政福利园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1—3所三星级以上标准县级供养服务机构。
二、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积极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等,开展面向全市所有儿童的福利与保护服务,积极营造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儿童保护与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提升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儿童网络保护,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防控、监测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各领域妇女儿童统计制度。
三、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适当补助,重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到2025年,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升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孤儿集中、散居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分别提升至2680元和1630元。
第四节 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
一、优化骨灰存放设施资源配置。
全力推动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楼建设,在市殡仪馆建设日处理120吨终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地表水V排入练江,解决市殡仪馆的污水处理问题。到2025年,全市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含殡仪馆骨灰楼)、骨灰树葬(花葬和草坪葬)覆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鼓励骨灰节地生态安葬。
在巩固和提高遗体火化率、有效治理遗体违规土葬以及骨灰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到2025年,全市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8%。
第五节 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提高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能力。
组织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对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做好台风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加强危险品安全、化工医药企业等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应急避灾能力。优化救灾物资保障网络,统筹安排实物储备、能力储备和资金储备,提高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建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以及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
二、构建智慧型、主动型安全防御体系。
依托省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普宁生态环境信息工作,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全面提升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实施最严格的环保法规标准、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保应急管理处置能力。
三、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深化“平安普宁”建设,加强“智慧安防”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治安防控体系,打造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完善齐抓共管的反恐怖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反恐怖训练基地,全面提升暴力恐怖事件防控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活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管控,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终结制。加强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应对,建立网上网下维稳联动机制。加强对电信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整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违法信息和低俗信息。健全交通安全体系,提高交通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四、健全安全监管与事故预防机制。
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重点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健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和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管道、渔业生产、水陆交通运输、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有效防范较大事故。
第八章 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重点任务
第一节 健全残疾人基本保障体系
一、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
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代缴和补助政策,不断扩大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到2025年,全市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加强对基本康复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确保残疾人获得切实有用的康复服务。为在岗残疾人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为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人高技能人才、残疾人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非遗传承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到2025年,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位居揭阳市前列。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待遇。
进一步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等优惠和补贴政策,做好相关补贴发放工作。对盲人和重点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或优惠陪同进入公园、博物馆、体育馆以及风景旅游区等场所参观游览。
四、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向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企业或基地提供就业服务指导,为雇主科学编排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和工种。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建设,针对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展定向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残疾人就业率。
五、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
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有针对性地推进全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全面排查医疗机构、银行、政务服务窗口等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积极推进道路、公共交通无障碍环境改造。推进信息无障碍环境改造,制定普宁市无障碍设施电子地图,汇集全市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的无障碍设施信息,帮助残疾人规划出行。
第二节 健全妇女儿童基本保障体系
一、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改善妇女发展社会环境。制定落实重大公共事件中加强妇女特殊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残疾妇女、留守妇女、老年妇女等特殊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二、健全儿童保护与公共服务体系。
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提升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儿童网络保护,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防控、监测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做好妇女儿童家庭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各领域妇女儿童统计制度,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推动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工作,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健全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做好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特困供养儿童、重度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与帮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提升保护能力。推动形成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增强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
第三节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品质
一、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
积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文化娱乐等服务。到2025年,全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居家社区养老救援系统基本建立健全。
二、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
持续加大敬老院建设管理力度,着力解决工作人员少、待遇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放宽养老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
三、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支持养老机构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设养老保健科、设置家庭病床,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推广护理服务、家庭病床进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培养老年医学、康复、社会工作、心理抚慰、护理以及营养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培训班,努力建设一支热爱敬老事业、有文化的养老服务队伍。“十四五”期间,加快实现广东“双百社工”普宁所有乡镇场街道全覆盖。
五、开展老年人福利补贴服务。
支持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第四节 健全退役军人基本保障体系
一、健全优抚安置制度。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制度政策,加大对退役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基层优抚服务工作站点。完善创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实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
二、加大军人军属优待力度。
依法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站点和政务中心、银行、邮政、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窗口,提供优待服务。落实教育优待,保障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入学入托、中考降分录取等方面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完善随军家属优待政策,对经批准随军后未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随军家属,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三、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建立健全全市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制度,理顺隶属关系,将其他部门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设立日常维护制度。对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有条件的申报列入县级管理保护,达不到条件的,逐一落实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管护,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第九章 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
第一节 延续人口总量势能
一、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
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密切监测生育水平的变动态势,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健全生育调控机制。要针对人口变动态势,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
二、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推动落实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和完善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实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与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切实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引导和促进群众按政策生育、负责任生育。对三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切实减轻生养子女负担。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完善相关的税收、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切实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完善生育奖励假政策和配偶陪产假政策,鼓励雇主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增强社区幼儿照料、托老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功能。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努力保持出生人口数量基本稳定。
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实行居住地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实施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流动人口分布、生存发展状况及流动人口变化情况。以人口为基本要素,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增强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
第二节 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一、加快完善人口数据管理。
充分利用人口普查数据,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常住人口、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口径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整合相关部门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人口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应用集成,充分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全面建立与省、揭阳市的人口基础信息交流机制,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
二、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引导人口流动的合理预期,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畅通落户渠道,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残联等多部门组成的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建立全市人口与基本公共服务的动态监测机制,实时监测可能因人口变动而导致的各领域需求的变动。研究制定详细的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推进时序,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第二节 加快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以缓解政府财政紧张的困境,增强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保障能力。建立与市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财政投入,优先将有限的资源用于补齐农村和接纳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发展薄弱镇(街道)的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第三节 加大用地保障
梳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用地台账,理清规划未建用地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必要时可置换调整相关用地。加强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规划未建用地的监管力度,严禁随意变更土地用途。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政策措施,保障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用地的有效供给。
第四节 推进人才保障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持续引进和培育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优秀人才。支持普宁市周边的高等院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的专业课程以及开展相关培训,为普宁的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培育优秀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到农村等资源薄弱地区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基层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和晋升机制,扩大乡村编制,进而提高全市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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