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普宁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依托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通过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等举措,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打造阳光高效政府,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73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6634条,政务动态信息3120条,概况内信息18条;收到网友咨询、投诉等留言355条;承办网民给省长留言7条。普宁发布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252条,内容涵盖本地资讯,疫情防控,理论学习,文明实践,民生服务等领域。
(一)全力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认真按照省、揭阳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揭府办〔2020〕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20〕22号)等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力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
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粤办函〔2020〕42号)有关要求,转发《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揭府办函〔2020〕29号),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统一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督促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必须具有明显的针对性,答复形式必须严谨规范,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0宗,20宗均已办结,答复率达到100%。
(三)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对照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十六项重点任务,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于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26个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并在2024新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提高我市政务公开业务整体水平。
严格按照省、揭阳市有关政务公开考评的工作要求,联合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取定时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日常网络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队伍人员力量较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建设,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提升工作水平。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建设,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将年度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各单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履责尽责,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