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普宁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省、揭阳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三个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事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能力水平。紧紧围绕群众关心、企业关切、公开需求强烈的政策文件、计划规划等领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023年,通过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731条;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920条,政务动态公开信息2410条;通过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网民咨询、举报、投诉732宗,均及时指派到相关业务单位并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3年普宁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79件,均依法依规回复申请人和网民。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坚决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日常发布中,严格执行“三审三较”“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更新和发布工作;完成2023年度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整治,并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普宁市规范性文件库”专栏,集中公开、统一发布我市现行有效规范文件;参照广东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我市相关栏目,夯实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作为全市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同时,借助网站监测技术和人工抽查,不定期检查监督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旦发现错误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单位进行修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普宁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掌握还不够全面深入,个别领域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做的还不够到位,部分政策解读缺乏实质性内容,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接下来,普宁市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普宁社情民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开展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培训等活动,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建设,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主动及时做好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构建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政务平台,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