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的通报
来源: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2-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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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的通报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以及揭阳市安监局《关于优化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程序及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安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我局审查,广东辉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给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请池尾街道和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及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上述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附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地 址 | 许可经营方 式 | 许可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广东辉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普宁市普宁商业街第44栋第2层自编107号 |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甲醇、乙醇[无水]、2-丙醇、异丁醇、乙烯、氯乙烯[稳定的]、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环戊烷、丙烯、丙烷、苯酚、苯、甲苯、粗苯、1,2-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炔、乙烷、正戊烷、正丁烷、苯乙烯[稳定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1-丁烯、石油醚、正丁醇、异丁烷、异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异戊二烯、二甲氧基甲烷、煤焦沥青、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煤焦油、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氢、正已烷(含工业已烷)、环已烷、异辛烷、甲基环已烷、1,2,3-三甲基苯、1,2,4,5-四甲苯、甲烷、甲醛溶液、氢氧化钠、石油气、丙酮、2-丁酮、丙烯酸[稳定的] | 首 次 发 证 |
2 | 广东信胜能源有限公司 | 普宁市普宁商业街第44栋第三层自编2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