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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0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综合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协调、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建设,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工程、通讯、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揭阳市驻普单位和驻军等关系。做好战备支前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六)制订本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

  (七)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九)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十)收集报送上级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十一)承担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服务。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揭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揭阳市政府办公室、揭阳市金融工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负责文电的收发、送阅、催办、保管、清退和立卷、归档、销毁工作。协助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等。按办文程序做好缮印、校对、发行、递送工作。做好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记录。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制发、销毁工作,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介绍信、工作证的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综合组。负责办理乡镇场街道及市直单位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做好事前调查了解,并提出拟办意见,起草批复文稿。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等。

  (三)督查室。负责拟订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督查督办工作。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上级机关、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工作。

  (四)建议提案组。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政协的有关联络工作。组织办理上级和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涉及市人大、政协等方面的文电处理工作。统筹落实机关精神文明、创文、创卫、计生工作。

  (五)政务公开和信息组。负责收集、调研、整理、公开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向省政府、揭阳市政府和市政府报送有关政务信息。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办理报送省政府、揭阳市政府和市政府的相关紧急事项。

  (六)研究室。负责起草、审核《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的有关报告及汇报材料。起草、审核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和有关文稿。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报送供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参考的相关资料,编辑有关参阅材料。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综合性文稿材料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重要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接受采访报道和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工作。

  (七)职能转变协调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研究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实施相关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落实机关扶贫和有关专项工作。

  (八)人民防空和支前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揭阳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指挥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军事物资筹集,检查仓储情况。加强地方战备教育。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央、省、揭阳市驻普单位和驻军等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处理好军地关系。协调市国防交通工作。

  (九)金融工作组。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地方金融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揭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支持、配合驻普各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

  (十)行政组。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经费收支和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公务用车、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会、统计和年报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值班组。承担机关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排、上传下达及应急值守工作。办理报送上级和市政府的相关紧急事项。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46号政府大院

  电话:0663-2239800

  负责人:李春光

  邮政编码:5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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