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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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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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普宁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加挂普宁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是由市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选择经营者、重大问题决策和投资收益等出资人的权力,承担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进行产权管理和运作。
(二)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和减员增效工作;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并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完成政府确定的资产经营责任制;拟订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规定,审核市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四)依法向其管理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和监事会成员,对国有资产营运实施具体监管;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向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实行财务监督,并承担所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按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要求,决定所持有国有产权的收益分配和使用,并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再投资;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
(七)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揭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人秘股、发展改革股、财统股和经营股4个机构。
(一)人秘股。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综合协调各股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做好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文件收发、后勤管理以及档案、保密、宣传、统计、信访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对所监管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和奖惩工作。
(二)发展改革股。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和减员增效工作。
(三)财统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所监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拟订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对企业进行考核、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制订所监管企业资本收益、使用的方案和国有资本金收益的收缴、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国有资本收益和产权转让收益的收缴和使用;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企业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规定,审核市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四)经营股。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管理,实施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配置;负责建立健全所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对发生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和审批;依据产业发展规划,筹集资金,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