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9〕58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普宁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工作部署,统筹全市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时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钢捷(市长)
第一副组长:陈少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卫华(副市长)
成 员:钟韶丰(市府办)、马俊锋(市发改局)、陈瑞宏(市工信局)、陈喜鸿(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赖少坤(市自然资源局)、方树良(市住建局)、黄楚武(市水利局)、林雁辉(市农业农村局)、林嘉全(市应急管理局)、黄卓生(市国资局)、 周雪亮(市市场监管局)、黄伟文(市城管执法局)、李建华(普宁供电局)、连锡雄(市公安局),各乡镇场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喜鸿兼任。办公室设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联系电话:2255101。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应将联络员名单于2019年7月17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